| 收藏本站 | 设为首页
 
当前位置:首页 >> 直属单位 >> 中国中医科学院 >> 相关文件 >> 正文
 
中国中医科学院行政印章管理办法(试行)
2006-10-20 阅读: 出处: 作者: 编辑: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一条 科学院行政职能部门及具有法人资格的所属二级单位、直属产业单位及其内设机构的印章管理办法,参照本办法制定并报院长办公室备案。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经院务会审定通过,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由院长办公室负责解释。

4页 上一页 [1] [2] [3] [4] 

 
 
 
上一条新闻:
下一条新闻:
 
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