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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传统医药国际交流中心2006年工作总结
2007-10-29 阅读: 出处: 作者: 编辑:

    2006年局国际交流中心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和局中医药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扎实地开展学习贯彻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学习落实中共中央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关心职工生活,构建和谐中心,充分发挥中心的优势和特色,在中心领导和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下,在各项工作中取得了实效。现总结如下:

    一、认真组织理论学习,加强党支部组织建设

    中心党支部按照局党组的工作部署,认真组织全体职工加强理论学习,在支部的统一安排下,制定学习计划、督促落实各项学习内容。如学习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和中央四个长效机制文件精神;学习领会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有关文件和领导讲话;学习十六届六中全会文件及中共中央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等。

    中心党支部通过一年的工作和努力,不断加强组织建设工作,认真组织全体党员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党的知识学习,如组织中心全体党员群众一起参观了天津大沽口炮台和周恩来邓颖超纪念馆,接受爱国主义教育和党性教育。另外为响应国家“送温暖、献爱心”社会捐助活动的要求,中心将此次捐助活动作为2006年度中心党支部、综合人事处以及工会一项重要的工作共同组织实施完成,中心每一位党员都发扬了团结互助的精神,用积极的态度营造出了良好的献爱心氛围,增强了党支部的核心作用和凝聚力。

    二、完善制度,规范管理,实现了办公制度化
   
    根据中心的工作部署, 中心综合人事处建立健全了中心各项规章制度:草拟了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传统医药国际交流中心管理制度汇编(工作手册),确保了办公室各项工作科学有序的开展;在新形势下根据上级领导的要求,充实、完善了中心相关工作制度,做到职责分明,分工明确,在提高了工作质量和效率的基础上,实现了办公制度化。

    三、积极开展对外医疗合作
    1、瑞士诊所项目
    今年是中心与瑞方合作的第10年,瑞士中医药中心在健康、有序发展的前提下,于今年9月份,在Chur又新建一个中医诊所。今年中心共选派13名中医专家赴瑞士工作。到目前为止,中心与瑞方合作在9个城市开设了中医诊所,共从全国16个省市选派了106人次中医专家赴瑞士工作。

    2、俄罗斯项目
    中心根据俄罗斯诊所发展形势及俄方要求,继续从各医院选派医生,诊所业务范围为针灸、推拿、中医美容、减肥、足疗等。

    3、哈萨克斯坦诊所项目
    为满足哈萨克斯坦国内人民就医的需求,中心与FirstUniversal公司签订合作协议,准备派遣中医专家赴哈萨克斯坦工作,采用针灸等特色疗法治疗疾病,现正在就具体合作内容进行洽谈。

    四、扩大交流、促进合作

    (一)、学术交流
    1、中心与中国人力资源开发研究会培训中心合作,在大连举办“中医专科(病)建设经验交流研讨会”,局医政司、中国中医科学院、望京医院等单位领导、专家赴会作专题报告,获得与会代表的高度评价。

    2、由中心作为支持单位,中国医促会国医专业委员会连续几年举办的“健康大使”赴马来西亚义诊活动,暨举办“中医药特色疗法推广活动”深受当地群众欢迎,为规范和保证此项活动的顺利开展,中心与医促会国医专业委员会合作,继续开展中华医药特色疗法交流推广工作,专门负责此项活动的组织工作。

    3、中心与医促会国医专业委员会合作于今年6月推荐国内中医学者及机构参加由香港贸易发展局与现代化中医药国际协会联合举办的“香港第四届国际现代化中医药大会暨健康产品展览会”,共有来自52个国家及地区的业内人士参加。

    4、2006年1月,中心组团赴澳大利亚、新西兰参加“2005年悉尼中药及医疗器械学术交流研讨会”,向澳大利亚推广中药,介绍最新的保健产品和医疗器械。       

    5、2006年7月,应美国草药产品协会、美国草药药典机构、全美健康研究院等机构的邀请,中心组团赴美国参观访问,旨在建立良好合作关系,探讨国际协作的机会。

    6、2006年10月,应奥地利对华友好及文化关系促进协会及捷克国家卫生部的邀请,中心组团18人赴捷克、奥地利参加了欧洲中医药第四届国际研讨会和产品洽谈会,探寻合作机会。

    7、2006年10月,中心与美国旧金山市政府合作在美国共同举办中医药学术交流与合作研讨会,来自全国六省市的专家及政府和医院管理人员参加了研讨会。

    (二)国际、国内合作项目

    国际方面
    1、中心与欧洲中医药出版社合作主办欧洲中医药杂志,并在全国范围内征集相关文章、论文,定期为杂志提供中医药方面的信息,扩大中医药在欧洲的宣传和影响。

    2、局国际合作司与德国巴德基辛根市市政府在2005年曾签订有关于中医药合作谅解的备忘录,为落实该备忘录,中心与巴德基辛根市“Am Kurpark”康复中心达成协议,选派中医医师赴康复中心参与慢性疼痛综合征及乳腺癌方面的研究。

    3、中心与捷克汉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HYSON s.r.o.)就在传统医药领域开展医疗保健、学术交流、医药产品贸易等合作事宜,达成意向。双方协议在捷克建立“中医药中心”,开展中医医疗、保健、培训等活动。

    4、中心与蒙古国和日本有关公司合作,将在蒙古国首都乌兰巴托建立一所中医医院,充分发挥中医药简、便、廉、验的特点,造福当地百姓。

    国内方面:
    1、中共中央党校投资监管办公室邀请我中心参与广州中稷阳光国际医药博览中心有限公司筹建工作。我中心参加筹建工作,并作为管理股东负责有关咨询服务等方面工作。此项目得到了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的正式批准。

    2、中心与中信证券有限公司医药研究部合作举办“医药行业中药及生物药研讨会”,邀请中医药行业有关专家、官员作报告并与参会的基金公司相关研究员进行充分的交流,使投资人对中医药行业有了更多的认识和了解,增加了投资的信心。

    3、完成2006年度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继续教育项目“HD整合疗法治疗脂肪肝代谢综合征”培训工作,全国60余家医院专家参加学习、培训,为该技术的推广积累了经验。

    五、协助局各司室完成的工作

    1、受局国际合作司委托,中心于今年3月22日至25日在北京举办了“中医药外向型人才培训班”,共有来自12个省、直辖市、卫生厅(局)、中医药管理局及局直属单位负责外事工作的联络员参加,就中医药国际发展现状、国际交流与合作现状与战略、中医药国际贸易等内容进行了培训。

    2、国务院人大立法办责成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制订我国中医药法律法规,中心负责该项目的校对、印刷等工作,目前正式印刷成册(清样)的有《国外部分传统医药法规汇编》、《香港特别行政区中医药法规汇编》和《台湾地区中医药相关法规汇编》。

    3、由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与世界卫生组织共同主办的“2006国际传统医学政府论坛”于10月26日至27日在北京举行。中心派人协助局国际合作司承办了论坛的会务工作,论坛取得了圆满成功,会务工作也受到了局领导的表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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