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扩大领域及渠道,积极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项目。
1.为开拓德国及欧洲国家的中医药、保健品及医疗器械市场,为国内企业的产品进入德国,协助其产品打入欧洲市场的工作更为有效地开展,我中心与德国有关单位合作,准备在德国汉诺威市创建“中医药及保健品展示中心”。该展示中心将于2006年上半年在汉诺威市的医生大楼内正式开业并长期举办,预计招收30-50家厂商参展。既是国内企业在欧洲的产品陈列室,也是企业设在欧洲的联络处。此外,该展示中心也可应企业要求,代办申请国内产品进入德国和欧洲的许可,使产品堂堂正正地进入德国及欧洲市场。
2.与中稷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广州粤亨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卫生部国际交流与合作中心、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中国医药国际交流中心合作共同成立“广州国际医药博览交汇中心”,已签署合作协议书。正在办理一系列报批手续。
3.与泰国协和贸易公司合作,组织中药产品和保健品出口、为国内中药产品及保健品生产企业审办泰国FDA认证等工作。具体事宜正在洽谈中。
4.与波兰SPECJALISTA CHOROB WEWNETRZNYCH,PNEUMONOLOGⅡ ALERGOLOGⅡ公司就中药产品出口波兰一事进行商谈,并为其提供了有关样品,以便办理在波兰申报进口许可。
5.与澳大利亚悉尼中药保健品进出口公司合作,组织国内中药产品及保健品生产企业申办澳大利亚GMP认证。
6.与加拿大麦吉尔大学进行了多次商谈,探讨双方在临床治疗、研究等方面的合作及GERREC(医疗机构、医护人员数据管理平台)在中国、加拿大两地数据共享的可行性。
7.与有关部委合作,申请国家专项资金用以举办国际培训班,为拓宽中心业务渠道进行有益的尝试。
8.承担局有关司室交办的任务,举办外向型人才培训班及各国中医药法规的部分编译整理印刷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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