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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传统医药国际交流中心简介
2006-09-27 阅读: 出处: 作者: 编辑: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传统医药国际交流中心于1987年经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批准成立,系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的直属事业单位,从事中医药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传统医药国际交流中心是我国中医药界与国际民间组织及个人进行联络的桥梁与窗口,对国内外传统医药领域中的医疗服务、科学研究、技术开发与人才培训等诸多方面实行内联外引,开展多种形式的交流与合作,并提供相应的服务。本中心愿与国内外医疗、教学、科研单位和各社团、学会、基金会、公司、厂家以及个人开展广泛的交流与合作。
  中心自成立以来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的领导和支持下,与世界上许多国家致力于传统医药研究、开发与应用的社团、协会、企业、个人、研究及教育机构等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多次在美国、泰国、澳大利亚、德国、法国、日本、荷兰、埃及、丹麦、挪威等国家主办中医药国际学术会议和展览会;执行世界卫生组织合作项目;组织国内企事业单位出国对口参观、业务考察、项目洽谈,为企事业单位引进技术与资金、进行成果转让、开拓国际市场搭建平台;为国外医药界朋友提供咨询服务,协助他们来华开展保健康复治疗、专业培训及各种中医药合作项目;与国外机构合作,先后在德国、英国、波兰、捷克、瑞士、奥地利、土耳其、俄罗斯、哈萨克斯坦、蒙古、西班牙、丹麦、挪威等国家创办了多个医疗网点和合作项目,为中医药造福于全人类发挥了积极作用。

  主要职责:
  • 主办和承办在国内外召开的中医药国际学术会议和展览会;
  • 组织出国团组参观、访问、考察、进行学术交流,商谈合作项目等;
  • 组织接待国外医药及各界有关人士、团体来华进行业务考察、合作项目洽谈、保健康复治疗及专业培训等;
  • 与国内外各有关单位、团体或个人,在建立医疗、教学、培训、科研、生产、科技服务和咨询等方面进合作或合资;
  • 为开拓国际市场,对符合条件的各类中医药产品进行对外推荐并提供技术指导和咨询;
  • 接受各企事业单位委托,办理产品开发或转让业务,亦可联合开发新技术、新产品,并为企事业单位寻找、介绍、引进产品、技术、设备和资金等;
  • 信息交流;
  • 引进国外先进技术、设备、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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