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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防治艾滋病工作计划
(2006—2010年)
为在艾滋病防治中充分发挥中医药作用,根据《艾滋病防治条例》和《中国预防与控制艾滋病中长期规划(1998-2010)》、《中国遏制与预防艾滋病行动计划(2006-2010年)》、《中医药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制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防治艾滋病工作计划(2006-2010年)》。
一、计划背景
《2005年中国艾滋病疫情与防治工作进展》报告,截至2005年年底,我国现有艾滋病病毒感染者65万人,其中艾滋病病人约7.5万。全国艾滋病疫情虽然仍呈低流行状态,但感染率呈上升趋势,局部地区和重点人群已呈现高流行,疫情正从高危人群向一般人群扩散。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组织制定并实施了《中医药治疗艾滋病工作计划(2004-2005)》。根据该《计划》,构建了中医药防治艾滋病的组织领导和技术指导的组织框架,2004年成立了中医药防治艾滋病工作组织协调小组、专家咨询小组;开展中医中药治疗艾滋病试点的项目省(区、市)也相继成立了领导小组,组建了中医药治疗艾滋病的专家队伍。加强了中医药防治艾滋病的临床技术队伍建设,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及各项目省(区、市)多次对参与中医中药治疗艾滋病的医务人员和管理人员举办了培训班。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组织制定并不断完善《中医药治疗艾滋病临床技术方案(试行)》,并纳入我国治疗艾滋病的临床技术方案与卫生部共同印发全国。初步建立了中医药治疗艾滋病的网络,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在中国中医科学院设立了艾滋病中医药防治中心,在河南等省市建立了9个中医药防治艾滋病基地,在部分高发地区建立了中医药治疗艾滋病试点项目治疗点。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与科技部联合开展了全国中医药治疗艾滋病现状调研,组织实施或支持开展了有关中医药防治艾滋病的研究,治疗艾滋病的中药新药研发也取得一定进展。加强国际合作,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与坦桑尼亚卫生部的中医药试治艾滋病合作项目进入第七阶段,在其他一些国家和地区也在应用中医药为当地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治疗,并取得了一定疗效,扩大了中医药在世界上的影响。
实施了中医中药治疗艾滋病试点项目。在2004年河北、安徽、河南、湖北、广东5省的基础上,2005年新增北京、江西、湖南、广西、云南和陕西6省(区、市),截止2005年底,11个省(区、市)共治疗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及艾滋病人3746人。接受中医药治疗的病人,常见的腹泻、恶心、汗多、气短、乏力等临床症状和体征有较大改善,对抗病毒药物引起的毒副作用有显著的缓解作用,没有发现明显的副作用和不良反应,取得了较好的临床效果。该项目的实施,受到了广大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及艾滋病病人的欢迎,促进了当地社会的稳定,得到了社会和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可与支持,探索建立了中医药防治艾滋病的工作模式。2006年试点项目又增加了吉林、黑龙江和四川省,目前共有14个省(区、市)开展了中医药治疗艾滋病试点项目。
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中医药防治艾滋病工作还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主要是工作进展尚不平衡,运行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组织管理工作需要加强。中医药防治艾滋病的专业技术队伍需要进一步扩大,专业技术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中医药治疗艾滋病的临床疗效评价指标体系还不够完善,基础研究和应用开发研究需要进一步加强。在治疗和临床科研观察中病人依从性较差,一些中医药治疗缺乏连续性,也存在治疗不规范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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