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建设中医药强省 全面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
 
2007-01-16 阅读: 出处: 作者: 编辑:


  三、扎实提高中医药服务能力
  今年是广东中医药强省建设“三年初见成效,五年大见成效”十分关键的一年。我们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关于发展中医药和民族医药的重要指示精神,组织实施《广东省中医药发展“十一五”规划》,全方位、多层次、高水平推进中医药强省建设,全面、有效、务实地提升中医药医疗服务能力。
  一是高标准建设中医“三名工程”。加大省财政投入力度,分三年每年一亿元,加强“三名工程”建设。制定建设方案和标准,明确具体年度目标,高标准、严要求创建一批与广东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人民健康需求相适应,特色浓厚、优势明显,管理、人才、疗效、科研、服务、设施一流的中医名院和中西医结合名院,着力办好若干有国际影响力的中医医院;打造特色化、优质化、品牌化的中医名科,“十一五”期间,每所中医院都建设好2个特色浓厚、优势明显专科,逐步形成专科群和协作网络;成立省中医名医讲师团,启动面向基层中医人才培养的“星火”行动;实施“2315计划”,造就20名优秀学科带头人,遴选30名省名中医带徒,培养100名省优秀中医临床人才,培训500名中医急症和专科专病专门技术人才。同时,不拘一格地培养和引进国内外中医药、中西医结合的高素质人才、复合型人才,尽快形成中医药的人才优势,形成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国内一流的学术创新团队。
  二是硬措施加强农村和社区中医药服务工作。加大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市县和有中医药特色的社区卫生服务示范区的建设力度,鼓励、指导有条件的地区和社区创先争优。促进中医药全面参与初级卫生保健,把中医药技术服务贯穿到预防、治疗、保健的全过程,拓展中医药医疗服务在广大城乡的覆盖面。坚持重心下移,落实好村卫生站(室)每年一万元财政补助政策,改善农村中医药发展基础条件;按照公益性卫生事业单位的性质推进乡镇卫生院体制改革,继续实施乡镇卫生院中医科、中药房改造工程,到2010年乡镇卫生院都能提供中医药服务;加强县级中医院基础设施建设和内涵建设,继续实施“广东省中医临床特色诊疗技术整理研究与推广计划”,遴选适宜技术向山区农村部分县级中医医院推广。坚持开展中医院对口帮扶工作,鼓励和支持中医、中西医结合人员到农村、社区卫生机构工作,加强对基层人员的业务指导和技能培训。
  三是跨越式提高中医药产业竞争力和自主创新能力。成立中医药产业化、标准化、现代化领导小组,在建立、推广“南药”标准体系的同时,积极引进国际医药规范及认证体系,提高技术能力。充分利用我省的贸易顺差及广交会增加进口功能等有利条件,积极引进国外医药研发、生产先进适用技术和设备,大力发展医药设备制造业,提高中药研制和生产水平。扶持广州医药集团等一批已形成相当规模、具有较强实力、市场前景看好的名企打造中药制造企业“航母”。制定广东中药重点品种目录,促进中药提取物、中药饮片、中药材和特色保健品等名优产品的生产和出口。加快广州中医药港和惠州“罗浮药谷”建设,全面提高广东中医药物流水平。大力支持、积极争取国家“十一五”中医药科技申报攻关和重点项目建设落户广东。建设好广东省中医药科学研究院,构建中医药创新平台。支持中医药防治非典、禽流感等临床研究,进一步提高中医药防治重大疾病及应对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能力。尽快整理出版岭南历史中医药文献、现代名老中医学术经验、广东中医药学术成果等,编辑出版《广东省建设中医药强省经方验方丛书》。
  行百里者半九十。建设中医药强省,我们刚刚起步,我们希望进一步得到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等中央有关部门和兄弟省市的大力支持和帮助,进一步交流和共享中医药事业改革发展中的经验和成果,共同为开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新局面,为维护和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做出应有的贡献!(广东省中医药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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