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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留言
 


一、有关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保健品等真实性的咨询
     问题回答:最近陆续收到不少群众网上来信,咨询有关中成药批准文号及其生产厂家的真实性。由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对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保健品等市场准入的注册审批工作,请就有关事宜向该局网站或有关部门联系咨询。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址: www.sfda.gov.cn
     信访信件接收部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信访办公室 
     (北京市西城区北礼士路甲38号,100810) 
     信访联系电话:
     (010)88372260
     (010)88330281(传真)

二、有关捐献中医诊疗方法和中医药文献、文物、秘方、验方、器械、标本、炮制技术等事项的咨询

     问题回答:近一段时期,全国不少群众网上来信,谈及向国家捐献中医诊疗方法和中医药文献、文物、秘方、验方、器械、标本、炮制技术等事项。首先感谢您对中医药的支持!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受理中医药无偿捐献管理办法(试行)》(有关内容在本网站查询)规定,该事项的受理仅限定无偿捐献范围,各地中医药管理部门负责办理所属地区捐献事项,请各地来信群众按照有关受理程序向当地中医药管理部门反映。我局委托中国中医药科技开发交流中心受理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的捐献事项,对有偿等其他行为的捐献不予受理。 
     中国中医药科技开发交流中心的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  010-64176167,64176172 
     【传  真】  010-64176169 
     【电子邮件】  nctcm@263.net 
     【公司网址】  http://www.nctcm.com.cn 
     【联系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幸福一村55号  
     【邮政编码】  100027


三、有关中医执业医师考试复习、成绩查询等问题的咨询

     问题回答:最近陆续收到不少群众网上来信,咨询有关中医执业医师考试复习、成绩查询等问题。关于对中医(包括中医、中西医结合医师和民族医)医师资格考试的技术工作等情况的查询,请与我局直属单位中医师认证中心联系。

     中医师资格认证中心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苑里1号院北楼四层
     联系电话:010-64922977
     传 真:010-64914371
     电子邮箱:tcmtest@sina.com


四、关于《出国中医药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认定管理办法(试行)》有关咨询的解答

    问题回答:最近陆续收到不少群众网上来信,咨询有关出国中医药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认定等问题。 我局于2007年7月30日制定《出国中医药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认定管理办法(试行)》。根据该办法有关规定,现将网友提问比较集中的问题解答如下:
     问:《办法》对“出国从事”是如何界定的,是准备出国,还是已在国外行医的?
     答:本办法中“出国从事”包括准备出国和已在国外行医的中医药类专业技术人员。
     问:资格认定申请表在何处申请领取?
     答:资格认定申请表可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师资格认证中心网站下载领取,网址是http://www.tcmtest.com.cn。目前,外省市暂不能办理申领手续。
     问:申领手续是否要本人亲自来办理?
     答:申请者可本人亲自办理,也可委托个人或单位进行申请。受委托的个人或单位在申请时须出具申请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问:《办法》第六条“自接到认定申请材料5个工作日内提出受理意见”,此处的“认定申请材料”是指第四条所述的全部,还是部分?
     答:第六条“自接到认定申请材料5个工作日内提出受理意见”中的“认定申请材料”是指第四条所述的全部材料。
     问:已经在国外工作两年,是否还需要办理?
     答:出国中医药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认定属于非强制性认定,可根据个人或单位所在国的需要办理。
     问:原件提交后在办理期间被办理单位丢失怎么办?认证单位是否负责补发?
     答:目前有关出国中医药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认定的申请材料只需出具复印件。
     问:具体收费是多少?办理时间有何规定?
     答:收费标准按国家物价部门核定后的标准执行。办理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的9∶00-11∶00、13∶30-16∶30(国内法定节假日不办公)。

五、关于2008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相关问题的解答


    问题回答:最近陆续收到不少群众网上来信,咨询有关2008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等相关问题。现就考试的有关内容作如下解答。
    1、 考试时间
    根据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联合下发的《关于2008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153号)要求,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1)人机对话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考试日期和时间

基础知识

5月17、18、
24、25日

8:30-10:00

相关专业知识

11:00-12:30

专业知识

14:00-15:30

专业实践能力

16:30-18:00

    (2)纸笔作答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考试日期和时间

基础知识

5月17日

9:00-11:00

相关专业知识

14:00-16:00

专业知识

5月18日

9:00-11:00

专业实践能力

14:00-16:00

    2、考试方式
    2008年,中医学、中西医结合医学、中药学、中医护理学(共20个专业)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全部采用人机对话考试方式进行。各专业类别代码如下:


专业

代码

专业

代码

全科医学(中医类)

027

中医眼科学

060

中医内科学

040

中医耳鼻喉科学

062

中西医结合内科

041

中医皮肤与性病学

064

中医外科学

050

推拿(按摩)学

074

中西医结合外科

051

中医针灸学

075

中医肛肠科学

052

中药学 初级(士)

002

中医骨伤学

053

中药学 初级(师)

014

中西医结合骨伤科

054

中药学 (中级)

091

中医妇科学

056

中医护理学 初级(师)

016

中医儿科学

058

中医护理学(中级)

098

    3、考试大纲、辅导用书及复习范围
    2008年中医学、中西医结合医学、中药学、中医护理学(共20个专业)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试大纲、考试辅导用书、考生复习范围与2007年相同,上述各类别考试的考试大纲、考试辅导用书均由中国中医药出版社出版发行。

六、关于师承和确有专长中医人员如何取得合法行医资格的有关政策解答

    问题回答:最近陆续收到不少群众网上来信,咨询关于师承和确有专长中医人员如何取得合法行医资格等问题。根据有关规定,现就有关内容作如下解答。       
    一、根据《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中医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办法》(卫生部第52号令)的规定,师承和确有专长中医人员可以参加传统医学出师考核和确有专长考核,考核合格后实习一年并考核合格,可以参加中医专业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出师考核和确有专长考核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医药管理部门自行组织,具体内容可以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网站上查询(http://www.satcm.gov.cn)。
    二、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卫生部2007年联合下发的《关于妥善解决中医、民族医医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中医药发200743号)的规定,1989年12月31日以前经县级以上卫生、中医药行政部门批准取得有效行医资格,但未取得医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师承或确有专长中医、民族医从业人员,经考核合格后,可以予以医师资格认定。该项工作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医药管理部门具体组织实施,详细内容可向他们咨询。
    三、为了弥补农村中医人员之不足,充分发挥农村具有一技之长和确有实际本领中医人员的作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与卫生部正在开展将具有一技之长和确有实际本领中医人员纳入乡村医生管理的试点工作,试点成功后,农村具有一技之长中医人员可以通过考核、培训以及农民评议的方式,纳入乡村医生进行管理,允许在村卫生室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