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幼波打维权官司

  享有京城四大名医之称的著名老中医关幼波为维护自己的名誉权和肖像权,将某酒品广告的发布者丹东新世纪制药公司及登载该广告的山东商报社和石家庄日报社推上被告席,要求停止有关广告宣传,在中央媒体上书面致歉并赔偿经济损失5225元、精神损害抚慰金50万元。

  现年92岁的关幼波老先生从医数十年。此次他在起诉书中称:自2003年以来就不断有患者向他问及其所发明的“通脉强肾酒”的药效如何。直至他看到《山东商报》上刊登的广告后才知道,被告未经许可,以他的姓名和肖像大肆为“通脉强肾酒”做广告,并称是关老与其他3名老中医发明了此酒,还以关老的名义提出治心脑血管病与补肾虚的理论和观点。

  关老认为自己从未许可任何人使用自己的姓名和肖像进行“通脉强肾酒”的广告及其他以营利为目的的宣传。三被告侵犯了原告的合法权益,所以提起诉讼。

  411北京东城法院开庭审理了该案件。关幼波先生的委托代理人、关老的小儿子关西平带来了“通脉强肾酒”和宣传广告页。他提出,父亲从来没有发明过这种酒。自2003年以来,不断有患者向父亲问及“通脉强肾酒”的药效如何,关老对此大为不解。“肝病本来最忌讳的就是酒,关老怎么能研制药酒呢?”

  对于被控冒用关老的名字和肖像,制药公司称,“通脉强肾酒”的处方是关老和其他几名老专家共同研制、审定,制药公司生产、开发的。双方从1992年开始合作,有着长期合作的关系,所以根本就不存在侵权的行为,并希望鉴于这种关系,通过协商来解决问题。被告承认酒确实是他们生产的,但宣传广告并不是他们印刷的。并指出,就算被告违反了广告法,用专家的形象来为产品宣传,但不能证明侵犯了原告的名誉权和肖像权。这属于行政执法,与本案无关。(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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