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为开创中医药事业新局面而奋斗
--在2003年全国中医药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卫生部副部长兼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局长  佘靖
(二○○三年一月十三日)

同志们:

  2003年全国中医药工作会议今天开幕了。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总结2002年中医药工作及五年来的体会,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紧紧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研究部署今年中医药工作。下面,我代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讲几点意见。

一、2002年中医药工作和过去五年的体会

  2002年是我们党和国家历史上具有重大意义的一年,中医药行业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导下,按照去年全国中医药工作会议的总体要求,开拓创新,与时俱进,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农村中医药工作得到加强

  去年,中医药行业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关于农村卫生改革与发展的指导意见》,及时学习《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及全国农村卫生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提高了对农村中医药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加强了农村中医药工作。

  农村中医药服务网络建设继续加强。县级中医医院努力发挥龙头作用,积极开展与乡、村卫生机构的中医药业务合作,涌现出一批中医药特色优势明显、基础设施较好、管理水平较高的医院。乡镇卫生院的中医药业务建设得到重视,湖南省开展了乡镇卫生院中医兴院示范单位评选活动,河南、甘肃等省制定了乡镇卫生院中医科建设标准。村卫生室的中医药服务能力进一步提高。

  农村中医药人才培养力度加大。西部地区国家级贫困县中医医院的人才培养计划开始实施。许多地方开展了农村卫生技术人员的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山东省制定实施了《关于加强农村中医药人才培养的意见》,计划用5年时间,培训一批县、乡中医骨干及乡村医生。在人才培养和培训工作中,各地更加重视中医药适宜技术的推广,广东省实施了"双十计划",筛选推广了20项适宜技术;河北省组织了"春雨工程",重点推广中西医结合防治肝病的知识与技能,培训乡村医生2000多名。我局与国家民委联合举办了首届全国民族医药特色疗法总结展示推广活动,共有19个省(区、市)、15个少数民族的165个项目参加。组织开展了对山西、吉林等6省农村中医药队伍状况的调查,着手制订新阶段农村中医药人才培养规划。

  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县建设成效显著。目前共有全国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县(市、区)83个、建设单位101个。省级先进县建设不断取得进展,湖北、广东、四川等省还积极开展了中医工作先进乡镇建设。通过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县建设,探索了农村中医药工作的有效途径与方法,调动了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重视做好农村中医药工作的积极性,促进了农村卫生工作的发展。

(二)中医医疗体制改革不断深化

  随着"三项改革"的深入,中医药行业对改革的认识不断提高,改革主动性进一步增强,结合中医药工作实际,认真落实各项改革任务和要求。通过加强与有关部门协调,与医改相关的中医药政策日臻落实。

  在区域卫生规划中,许多省(区、市)加强了中医药资源的优化配置,中医药资源的总量有了一定程度的增长,结构与布局得到进一步调整。个体、私营等营利性中医医疗机构发展较快,一些民办中医医院初具规模,初步形成了多种所有制中医医疗机构共同发展的局面。一些地方积极推进办医形式多样化,江苏等省出台了发展民办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包括中医医疗机构)的政策,鼓励医疗机构之间公平有序竞争,以促进医疗服务质量提高。

  中医药融入社区卫生服务取得进展。卫生部会同我局等11个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快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意见》,强调要充分发挥中医药在社区卫生服务中的特色和优势。浙江省制定了社区卫生服务中发挥中医药作用的意见,北京、天津、上海等地开展了中医药服务示范社区建设。许多中医医疗机构积极主动开展社区卫生服务,拓宽服务领域,提高服务质量。

  中医医疗机构管理体制与内部运行机制改革继续推进。各地在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股份制改造、成立医疗集团等方面进行了尝试。全国县级以上中医医院参加了药品集中招标采购,采购品种和数量进一步扩大,药品收入比例有所降低,根据对63家中医医院医疗质量监测情况推算,2002年上半年与2001年同期相比下降了2.2个百分点。"病人选医生"、"住院费用一日清单制"普遍开展,后勤服务社会化步伐加快,一些省市调整了中医医疗服务价格。医院内涵建设力度加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中西医结合、民族医重点专科(专病)项目建设已全面展开,多数省(区、市)以及部分地、市也开展了地方重点专科(专病)建设。我局会同国务院扶贫办实施的"天使工程"对750多名西部地区的中医医院院长进行了培训。为加强中西医结合工作,我局组织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中西医结合工作的指导意见(讨论稿)》,召开了全国部分中西医结合医院院长座谈会,对中西医结合医院的建设与发展问题进行了研讨。

  人事制度改革稳步进行。按照中组部、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卫生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分开试点工作顺利开展,聘用制在许多单位开始实施,按需设岗、按岗择人、双向选择和竞争上岗的人事管理机制逐步形成,重实绩、重贡献、向优秀人才和关键岗位倾斜的分配激励机制逐步推行。中医、中西医结合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考试在全国范围内实施。

(三)中医药科技和人才培养工作取得成效

  正确处理中医药继承与发展的关系,在统一认识,反复调研的基础上,我局制订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医药继承发展工作的意见》,进一步明确了中医药继承发展工作的指导思想,提出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点任务和相关措施。根据国家和行业发展需求,积极进行了中医药科研思路的调整。紧紧围绕提高中医药防病治病能力这个中心,中医药基础研究进一步着眼于理论创新,中医临床研究直接为提高临床诊疗水平服务,中药应用研究注重了方法学及相关标准规范的研究。

  中医药学术继承研究得到加强。我局开展的"中医临床诊疗技术整理与研究"在全国范围内实施,3年共立项141个课题,内容基本覆盖临床各科疾病;为挖掘民族医药的理论、技术和知识,我局启动了"民族医药文献整理与研究"专项,共立项21个课题,项目涉及9个民族医药的内容;反映我国历代中医药文献概况的《中国医籍大辞典》编撰完成。

  积极推动中医药现代化。科技部、经贸委与我局共同制定的《医药科学技术政策》,明确了"大力加强中药创新研究,加速中药现代化"的发展方向;科技部和我局等8个部门共同提出的《中药现代化发展纲要》已由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这是我国第一部中药现代化发展的纲领性文件,明确了中药现代化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战略目标、重点任务和主要措施;在我局的积极配合下,国家计委"现代中药产业化"专项顺利实施,目前已批准立项95个项目,总投资88.26亿元,其中国家投入5.1亿元,通过扶持"大品种"、培养"大企业",加速了中药现代化生产改造进程,使一批高新技术实现了产业化。此外,我局与科技部、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共同开展了《中药国际化战略研究》;为促进中医、中药现代化协调发展,我局已开始论证《中医现代化发展战略研究》。

  中医药重点科研项目进展顺利,不断取得新的成果。"中医药现代化研究与产业化开发"、"方剂关键科学问题的基础研究"等国家重点科研项目按计划进行并取得阶段性成果。"中药血清药物化学研究方法的建立与实施"、"中西医结合治疗拇外翻及相关畸形"、"益肾化浊法治疗老年期血管性痴呆的研究"等3个项目通过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评审,"人工牛黄体外制备技术"通过国家技术发明二等奖评审。

  全面推进中医药继续教育。我局召开了全国中医药继续教育工作会议,制定了《中医药继续教育"十五"计划》,颁布了《中医药继续教育规定》,对中医药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提出了明确要求。各地相应成立了中医药继续教育委员会等组织。去年共完成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282项,培训人数达16900多人次,比2001年增长了53%;各地也相应遴选开展了一批优秀继续教育项目。在总结第一、二批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的基础上,我局与人事部、卫生部制定了《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管理暂行规定》,开展了第三批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确定了586名指导老师、942名学术继承人,要求学术继承人在全面继承指导老师学术思想和独特诊疗经验的基础上,增强创新意识,提高临床科研能力。

  积极指导中医药院校教育改革。从行业对中医药人才的需求出发,推动中医药院校调整类型结构、层次结构和专业结构。扩大高层次教育规模,中医药研究生招生比2001年增加了35%;13所高等中医药院校开办了七年制本硕一体的中医学专业,并分设了中西医结合等专业方向;非医学专业本科毕业生攻读中医学科学博士学位试点招生和管理逐步规范。积极推动中医药高等职业教育与专科教育,3所中等专业学校升格为中医药高职或高专学校。开展《中医学专业本科毕业生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基本标准》研究;与教育部共同制定新世纪中医药教材规划,组织编写各层次、各专业中医药教材102种、民族医教材70多种。利用现代技术和手段,组织制作中医课程教学软件,引导院校强化中医药基本功训练。

  继续加强中医药学科建设。30个学科被教育部确定为国家级重点学科,局级重点学科建设进展顺利,各学科按照建设目标和任务,完成了数据库等基础性建设工作,加速了中医药学科梯队建设和中青年学科带头人、拔尖人才的培养。

(四)中医药对外交流与合作继续扩大

  在提高中医药对外交流水平、巩固境外中医医疗合作、推进中外联合办学的基础上,去年我局召开了中医药国际科技合作工作会议,提出了《中医药国际科技合作指导意见》。与世界卫生组织联合举办了中-非传统医药论坛,通过了《中-非传统医药发展与合作行动纲领》,在国际医学界特别是传统医学领域产生了积极影响。

  继续加强与世界卫生组织等的合作,参与了世界卫生组织传统医学发展战略的制定和中国-欧盟草药及中药贸易政策的谈判。认真执行与新加坡、俄罗斯、爱尔兰、挪威、南非等国家中医药合作协议或双边卫生协议中的中医药合作条款。

  为扩大中医药对外交流与合作的民间渠道,经国务院批准,总部设在北京的"世界中医药学会联合会"正在积极筹备。随着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一些地方政府对中医药的国际交流与合作给予了高度关注,在对外交流与合作项目中重视安排中医药内容。去年,中医药国际学术交流活跃,第二届世界中西医结合大会、张仲景国际中医药学术大会、中医药现代化国际科技大会暨新技术新产品展览会等在我国成功举办,进一步扩大了中医药的国际影响。

  去年,在做好中医药国际交流与合作的同时,继续加强了内地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中医药交流与合作,我局和卫生部一道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卫生管理部门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提升了交流与合作的层次。

(五)中医药法制与行业作风建设进一步推进

  我局加强了与有关方面的协调工作,努力促进《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条例》的出台。去年又有湖北、陕西、宁夏、青海4省(区)出台了中医条例,至此,全国已有23个省(区、市)出台了地方性中医药法规。内蒙古、上海、江苏、重庆等省(区、市)加强了对实施地方中医条例的监督检查。中医药"四五"普法工作积极展开。按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统一部署,完成了第一批中医药行政审批项目的清理整顿工作。

  以打击非法行医、清理医疗广告为重点,各地进一步加强了对中医医疗服务市场的整顿。严格执行《执业医师法》,蒙医、藏医、维医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实现了标准化,加强了对中医执业医师的准入管理。各级中医药行政管理部门认真组织学习《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及其配套文件,要求各地中医医院严格工作程序,积极防范医疗事故,保证医疗安全。加强了对中医医疗质量的监管,增加了全国中医医院医疗服务质量监测点,吉林、安徽、山东、湖南、重庆等省(市)开展了中医医院医疗服务质量大检查。

  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加强行业精神文明建设。结合学习贯彻《执业医师法》、《药品管理法》和《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加强了法制观念、职业道德、职业纪律、职业责任教育。继续宣传学习广东省中医院先进经验,强化"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抓好医德医风建设。认真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坚持从源头治理、标本兼治、纠建并举,完善各项监督制约机制,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坚决制止收受回扣等消极腐败现象,严格治理"大处方"、"开单提成"问题,中医药行业作风进一步好转。

  过去一年的成绩,是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在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广大中医药工作者共同奋斗的结果,也是在近五年来的实践基础上取得的。五年来,我们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贯彻卫生工作方针和中医药政策,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思想路线,按照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不断深化改革,加强内涵建设,推动中医药事业健康持续发展,中医药工作氛围越来越好。通过五年的实践,我们有以下几点体会。

  一是更新观念,把握大局,在满足群众需求中求发展。五年来,我们不断增强大局意识,坚持从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出发,使中医药事业的发展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相适应,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相协调,服从服务于卫生改革与发展的整体目标。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以群众需求为导向,合理配置和充分利用中医药资源,注重质量效益,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二是转变职能,依法行政,努力提高管理水平。五年来,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发展,按照政府机构改革的要求,我们积极转变职能,转变工作作风和工作方式,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信息等手段,加强宏观调控,强化准入和监管,加快中医药法制化、规范化建设步伐,注重中医药事业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研究,积极利用现代管理方法和手段,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

  三是坚定信心,积极探索,不断深化改革。五年来,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逐步完善,医药卫生领域的各项改革全面推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内外环境已经发生深刻的变化,既有良好机遇,也面临许多新的问题和困难。我们从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知难而进,不失时机地推进改革。在改革中全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中医药方针政策,结合中医药工作的特点和实际,既进行理论思考,也进行实践探索,把大胆探索和科学求实的态度结合起来,通过改革增强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活力,解决前进中遇到的各种问题。

  四是依靠科教,继承创新,提高防病治病能力和学术水平。五年来,我们努力提高中医药防病治病能力和学术水平,夯实中医药事业持续发展的基础。认真处理好继承与发展的关系,注重发挥中医药的特色和优势,加强优秀中医临床人才培养,突出学科和专科建设,加快理论创新和技术创新,不断推进中医药现代化。

  五是增强团结,注重协调,形成良好的工作氛围。五年来,我们高举团结的旗帜,不断增强行业内部的团结,共同应对前进道路上的困难和挑战。加强与其他行业的协作,动员和吸引社会各界的力量参与中医药工作。积极与各有关管理部门沟通协调,以达成共识,理解、支持中医药事业发展。

  以上这些体会,是五年来我们在中医药工作实践中形成的共识。在新的形势下,我们要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实践中不断加以总结提高,以便更好地指导中医药工作。

  同志们,我们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要看到,中医药事业的发展与广大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医疗保健需求还不相适应,中医药资源利用不充分和总量不足并存,农村中医药工作的基础还比较薄弱;中医药改革与发展总体进展还不平衡,体制性、机制性、结构性等一些深层次的问题仍较突出,改革中有关中医药倾斜政策在一些地方还没有得到全面贯彻落实;中医药特色和优势还未充分发挥,科技创新能力还比较弱,专业技术人员的素质需进一步提高;法制化、规范化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这些都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予以高度重视,认真加以解决。

二、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统领中医药工作

  党的十六大是我们党在新世纪新阶段召开的一次极为重要的大会。这次大会,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一道确立为我们党的指导思想。学习贯彻十六大精神,我们要紧紧抓住"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这个灵魂,深刻领会其科学内涵和精神实质,不断增强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统领中医药工作,开创中医药事业新局面,更好地为人民健康服务,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一)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统领中医药工作,必须坚持与时俱进

  十六大报告指出,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关键在坚持与时俱进。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统领中医药工作,要紧紧抓住这个关键。在中医药工作中坚持与时俱进,就是要了解和认清时代的特征和变化,使中医药的发展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与时代一起发展,一起前进,根据时代的变化而不断获得新的内涵、新的动力。

  坚持与时俱进,必须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我国已经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阶段。面对新的形势、新的任务、新的要求,我们要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自觉地把思想认识从那些不合时宜的观念、做法和体制中解放出来,一切妨碍发展的思想观念都要坚决冲破,一切束缚发展的做法和规定都要坚决改变,一切影响发展的体制弊端都要坚决革除。观念的变革是最深层次的变革,思想解放了,才会有新的行动,新的创造;才能始终保持昂扬向上、锐意创新、开拓进取、自强奋进的精神状态;才能勇于探索,敢于攻坚,以与时俱进的精神推进中医药各项工作。回顾过去,中医药改革开放的进程,就是一个不断打破旧观念、树立新观念的过程。继往开来,观念创新的过程不仅没有完结,而且更加迫切,我们只有进一步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才能不断为中医药改革与发展提供强大动力,开创中医药事业的新局面。

  坚持与时俱进,必须不断推进中医药工作创新。中医药工作要根据客观情况的变化,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在实践中探索前进,不断进行工作创新。发展要有新思路,要以社会需求为导向,对中医药资源进行结构调整;以农村为重点,进一步发挥中医药在农村卫生工作中的重要作用;拓宽服务领域,充分发挥中医药在预防、康复、保健中的作用;紧紧围绕提高中医药防病治病能力和学术水平这个核心,努力推进中医药现代化。改革要有新突破,要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明确政府发展中医药事业的责任,加强宏观调控,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有效配置中医药资源,创造公平的竞争环境,在办好公有制中医药机构的同时,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中医药机构的发展,形成公立中医药机构为主导、多元化中医药服务有序竞争的格局;推进公立中医医院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的改革。开放要有新局面,要抓住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机遇,进一步加大对外开放的力度;积极吸引外资和引进先进的技术、设备与管理,优化中医药资源结构,提升中医药服务水平;积极参与国际间中医药合作,在更大范围、更广领域和更高层次上进一步扩大中医药在境外医疗、教育、科研等领域的交流与合作。各项工作要有新举措,各级中医药行政管理部门、中医药机构都要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针对本地区中医药事业发展和本部门、本单位中医药工作中存在的矛盾和问题,加强研究,提出对策,不断推动中医药工作上新台阶。

  坚持与时俱进,必须不断推动中医药学术创新。创新是中医药学发展的不竭动力。中医药学数千年的发展史,就是一部不断创新的历史。当前,科学技术日新月异,社会经济不断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日益提高,中医药要适应社会发展变化,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永葆生机活力,就必须不断进行学术创新,积极吸收现代科学的新成果,为我所用,丰富和发展自己。要遵循中医药自身发展规律,在继承的基础上努力创新,提倡和鼓励原始性创新和自主性创新,提倡和鼓励采用传统和现代两种方法开展创新。要重视基础研究的创新,力争形成新思路、新观点、新学说、新理论;大胆进行临床研究的创新,力争形成新方案、新方法、新设备、新药物。

(二)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统领中医药工作,必须加快中医药全面发展

  十六大报告强调,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必须把发展作为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不断开创现代化建设的新局面。二十一世纪头二十年,是我国可以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也是中医药发展的大好时期。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统领中医药工作,我们必须紧紧把握这个历史机遇,牢牢抓住发展这个主题。

  加快中医药事业全面发展,必须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我国正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我国的基本国情决定了卫生事业发展必须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人民健康的保障水平必须与经济发展相适应。中医药作为我国重要的社会卫生资源,其发展也必须符合我国国情和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当前,由于我国经济发展水平还比较低,国家对中医药事业的投入有限,我们既要争取各级政府对中医药的投入,又要积极拓宽筹资渠道,广泛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支持发展中医药事业,更重要的是充分利用好现有的中医药资源,不断挖掘内部潜力,提高质量效益。要从我国人民群众特别是广大农民对医药费用的承受能力还很有限的实际出发,充分发挥中医药诊疗手段简便、成本相对低廉的优势,让广大群众享受到价廉质优的中医医疗保健服务。另一方面,我们还应看到,随着我国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群众对医疗保健的需求越来越呈现多层次和多样化,中医药要主动适应这种新形势,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

  加快中医药事业全面发展,必须坚持中西医并重。中西医并重是我国卫生工作方针之一,是发展中医药事业的重要保证。中医药学符合当今医学科学的发展趋势,其科学内涵符合人类健康观念变化的要求,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有着广阔的发展空间。中医药学以其独有的特色和优势,与现代医学互相补充,互相促进,可以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完善有效的医疗保健服务。中医药事业与卫生事业是局部与整体的关系,中医药事业的发展要符合卫生事业发展的整体要求,服务于卫生改革与发展的总体目标。卫生事业要把中医药事业纳入整体规划,坚持把发展中医药事业作为卫生事业的战略重点之一,充分发挥中医药的作用。在工作上,中医、西医、中西医结合工作者要加强团结,相互支持,相互配合,共同为人民的健康服务。在学术上,要相互学习,取长补短,发挥各自的优势,共同为促进我国医学科学进步做出贡献。

  加快中医药事业全面发展,必须进一步加强内涵建设。目前,中医药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困扰中医药发展的一些内在问题依然没有得到根本解决。面对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要求,我们要树立新的发展观,要从强调规模数量的发展思路,转向强调结构调整、注重资源合理配置、改善资源利用效益、提高服务质量的改革发展之路上来。必须下大力量加强内涵建设,通过多种途径,采用多种方法,运用多种手段,不断提高中医药防病治病能力和学术水平,增强中医药机构自身的发展能力和竞争能力,巩固现有成果,使有限的中医药资源发挥出最大的效益,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中医药的服务需求,推动中医药事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加快中医药事业全面发展,必须不断深化各项改革。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卫生改革的不断深入,中医药发展中存在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越加突出,要解决这些问题,关键在于改革。改革是中医药事业发展的动力,必须坚定不移地加以推进,用改革的办法解决发展中的问题。要克服畏难情绪,进一步解放思想,坚定信心,大胆实践,只要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有利于促进中医药事业的发展,有利于调动行业广大职工的积极性,有利于满足人民群众对中医药的需求,就可以大胆探索,在实践中总结经验,把改革不断引向深入。

(三)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统领中医药工作,必须紧紧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

  十六大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中提出,要"提高全民族的健康素质"、"形成比较完善的医疗卫生体系",这充分体现了党对人民健康和卫生发展的高度重视,体现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客观要求,符合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统领中医药工作,必须紧紧围绕十六大提出的目标,加快中医药发展。

  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要进一步完善中医药服务网络。中医药服务网络是我国医疗卫生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有效保障。中医药学具有完整的理论体系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其个体化的诊疗方法以及"整体观"、"治未病"的学术思想,符合医学科学的发展要求,在提高人民健康素质和生活质量方面显示了良好的前景。目前,我国的中医药服务网络建设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中医药资源总量以及中医药服务的领域和功能,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要求尚有较大差距。我们必须从提高全民族健康素质的战略高度出发,在新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中找准位置,一方面办好公立中医医疗机构,同时要发展民办中医医疗机构,建立和完善适应新形势的社会化中医药服务网络;另一方面不断拓展服务领域,完善服务功能,充分发挥中医药在预防、医疗、养生、保健、康复、健康教育等方面的作用,逐步满足人民群众对中医药服务的多层次、多样化需求。

  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要充分发挥中医药在农村卫生工作中的优势与作用。提高农民的健康水平,保障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中医药在农村具有广泛而深厚的群众基础,在防治农村常见病、多发病方面具有明显优势,是我国农村卫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必须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综合利用农村中医药资源,坚持一网多用,以人才培养为重点,积极推广农村中医药适宜技术,更好地发挥中医药在农村初级卫生保健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中的作用,不断满足广大农民对中医药的需求。西部地区拥有丰富的中医药及民族医药资源,要认真发掘、整理、总结、提高,使其更好地为促进西部地区经济发展和提高西部地区人民健康水平服务。

  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要加快推进中医药现代化。现代化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是不以人们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规律。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人民群众更加关注生活质量和健康水平,对中医药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实现中医药现代化,既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客观需要,也是加快中医药事业发展的必然选择。中医药现代化是一个不断实践和发展的历史过程,到本世纪中叶基本实现中医药现代化还需要进行长时期的艰苦奋斗。我们要采取整体规划、分步实施的发展战略,在推进中药现代化的同时,高度重视中医现代化,实现中医、中药的相互促进、协调发展。加快推进中医药现代化,要以提高中医药学术水平和防病治病能力为核心,充分发挥教育在推进中医药现代化发展中的先导性作用,在认真继承中医药优势和特色的基础上,积极吸取现代科学技术,不断丰富和发展中医药理论和实践。

  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要努力提高中医药对国民经济发展的贡献率。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最根本的是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中医药是我国重要的卫生资源,通过有效保障和不断增进人民群众健康,直接为发展社会生产力服务;同时,中药也是我国重要的经济资源,中药产业化的形成和不断扩大,不仅可以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中医药医疗保健需求,而且可以对经济发展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是国民经济中具有较强发展优势和广阔市场前景的战略性产业。我们要充分发挥科学技术对促进中药产业发展的重要作用,加大科技投入,加快中医药科技进步,加速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加强科技与经济的结合,促进中药产业发展,努力实现中药产业现代化,为国民经济建设增添新的活力。

  总之,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统领中医药工作,是我们今后一个时期做好中医药工作的总纲。我们要进一步加强学习,提高认识,加深理解,认真贯彻。

三、2003年的主要工作

  今年中医药工作的总体要求是:认真贯彻十六大精神,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以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为重点,切实加强农村中医药工作;继续贯彻《关于城镇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进一步深化中医医疗机构改革;以提高中医药防病治病能力为核心,加快科技创新和优秀中医临床人才培养,与时俱进,艰苦奋斗,努力开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新局面。

  围绕上述总体要求,今年要着重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充分发挥中医药在农村卫生工作中的作用

  贯彻落实《决定》,按照中央的要求切实做好农村中医药工作,是我们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任务。

  首先,要进一步组织认真学习《决定》,深刻领会精神实质,准确把握政策。我局要继续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在《决定》的相关配套文件中体现中医药工作的特点,明确有关政策措施。在认真总结经验、广泛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我们组织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中医药工作的意见(征求意见稿)》,提交这次会议讨论征求意见,修改后下发执行。各省级中医药行政管理部门要深入做好调查研究,积极参与本省(区、市)实施意见和规划的研究制定工作,使中央《决定》及其配套文件中对中医药工作的要求和政策措施,能够结合本地实际得到全面落实。

  第二,认真落实《中国农村初级卫生保健发展纲要(2001-2010年)》确定的中医药工作目标。农村初级卫生保健是农村卫生工作的龙头,在总结第一个十年农村初保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新的《纲要》提出了中医药工作的主要任务,明确了中医药部门的职责,具体指标中也列入了中医药工作的内容。当前,各省级中医药行政管理部门要切实履行《纲要》所赋予的职责,认真做好《纲要》的实施工作。

  第三,加强农村中医药服务网络建设。继续加强县级中医医院建设,各省级中医药行政管理部门要积极配合省级人民政府,切实制定好县级中医医院的基本设施配置标准。各地要积极采取措施,抓紧进行县级中医医院房屋设备的改造和建设;要发挥县级中医医院的农村中医药业务指导中心作用,积极推进与乡村卫生机构开展中医药业务技术合作。根据乡镇卫生院改革与服务功能调整的总体要求,要在继续加强乡镇卫生院中医科建设的基础上,扩大中医药服务领域,使中医药在预防、保健等多方面的优势特色得到发挥。村卫生室要积极应用中医药诊疗技术,特别是简、便、验、廉、安全有效的中医药方法防治疾病。乡村中医药技术人员要因地制宜利用当地资源,自种、自采、自用中草药,降低农民医疗费用。各地中医药行政管理部门要对此加强管理,保证医疗安全。

  在加强农村中医药服务网络建设中,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鼓励社会及个人在农村投资兴办中医医疗机构,鼓励中医执业医师到农村个体开业,鼓励城市中医医疗机构到农村办医或向下延伸服务。要打破所有制限制,营造各类中医医疗机构平等参与竞争的环境,对符合条件的民办中医医疗机构应一视同仁,政策上给予鼓励。

  第四,加强农村中医药队伍建设。要从实际出发,制定3—5年的农村中医药人才培训规划。充分利用现有中医药教育资源,通过成人教育等途径,开展农村中医药人员在职培训,使农村现有中医药人员的学历层次、业务水平和整体素质有较大提高。到2005年,全国乡(镇)卫生院临床中医医疗服务人员要具备中医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其他中医药卫生技术人员要具备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到2010年,力争使具备中医执业助理医师以上执业资格的乡村医生占具备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执业资格乡村医生的30%。加快制定《中医药职业教育与高专教育改革与发展的若干意见》,以国家级和省局级重点中医药学校为依托,积极探索和开办初中起点的5年制或高中起点的3年制高职高专教育,为农村培养高层次实用型人才。

  第五,大力筛选推广农村中医药适宜技术。各省级以及地(市)级中医药行政管理部门要对安全有效、简便易学、成本低廉、适合本地区农村使用的中医药技术做好筛选工作。要建立和完善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的制度和机制,注重推广工作实效。

  第六,贯彻实施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等7部委《关于城市卫生支援农村卫生工作的意见》,全面落实城市支援农村工作。我局将与卫生部一起,在原有省际合作的基础上,协调有关省(区、市),动员组织东、中部地区的大中型中医医院,采取"一帮一"的形式对口支援西部地区县级中医医院,组织局属局管中医医院到西部开展巡回医疗。各省级中医药行政管理部门也要组织辖区内地市级以上中医医院,对口支援本地区的农村医疗机构,积极开展本省(区、市)的中医巡回医疗,深入边远贫困地区提供医疗服务。开展对口支援和巡回医疗要务求实效,不搞形式主义,要形成制度,使这项工作经常化、制度化。

(二)继续深化中医医疗体制改革,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

  从1999年至今,"三项改革"同步推进,取得了重要进展,但仍然面临一些困难和问题,与改革的目标还有一定差距。因此,不断适应医改的新形势、新要求,深化中医医疗机构改革,是今年中医药工作的重要任务。要继续推进中医医院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按照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原则,探索建立公立中医医疗机构出资人制度和法人治理结构,强化国有资产管理,扩大医院自主权,从而建立权责清晰、监管有力、富有生机的公立中医医疗机构管理体制。不断完善中医医院补偿机制,全面落实国家制定的财政补助和税收政策,调整好中医医疗服务价格,在合理确定中医医院药品收入比例的基础上,继续降低药品收入比例。中医医院要继续扩大集中招标采购的药品数量及品种,严格规范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活动,并进一步规范中药材、中药饮片的采购。

  进一步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中医医疗机构要加强医院内部管理,建立医疗质量监控体系,完善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医疗护理规范、常规。加强单病种质量管理,发挥中医药特色和优势,不断优化诊疗方案,提高临床疗效,控制医疗费用。要"以病人为中心",改进服务流程,改善服务态度。在继续实行住院费用清单制的基础上,建立医疗服务价格公示制度及门诊与住院费用查询制度,接受社会监督。各级中医药行政管理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中医医疗服务质量的监督检查,加大向社会公示中医医院医疗信息的力度。

  加快发展社区卫生中的中医药服务。积极贯彻落实《关于加快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意见》,研究提出《关于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发挥中医药作用的意见》,加紧制定社区卫生服务中中医药服务的评价标准,加强全科医生(中医类)的培养,加强社区卫生服务人员的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实施全国中医药服务示范社区建设计划。城市中医医院特别是大中城市的区级中医医院,要进一步探索开展社区卫生服务的方式。按照"开门"办社区卫生服务的精神,将社区中医诊所、中医门诊部纳入社区卫生服务网络,更好地发挥中医药在社区卫生服务中的优势和作用。

(三)加快科技进步和人才培养,不断提高中医药防病治病能力

  加快推进中医药科技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要按照国家关于科技体制改革的总体要求,结合中医药行业实际,积极推进中医药科技管理体制和科研机构内部运行机制改革。加强对中医药科研特点和规律的研究,探索能够有效促进中医药科技发展和学术水平提高的新机制,充分调动科技人员的积极性,增强中医药科技创新能力,促进多出成果、多出人才,出大成果、出优秀人才。加强中医药科技信息、实验动物、科学仪器等支撑条件的建设。

  切实做好科研项目的监管。充分发挥专家作用,以国家需求为目标,把好项目的立项关。完善中医药科研课题的分级管理机制,坚持滚动管理的原则,积极发挥地方中医药行政管理部门的作用,做好科研项目的过程管理。要根据新的形势,针对课题的不同特点,完善课题总结验收及鉴定管理办法,规范科研成果管理,做好成果转化和推广工作。

  抓好重大项目的论证与实施。要进一步引导广大科技人员更新观念,调整思路,紧紧围绕国家需求和中医药工作的中心任务开展科研。在中医基础理论和临床研究、中药研究等方面,筛选论证一批重大项目,组织多学科人员,集中力量联合攻关,针对艾滋病、肿瘤、肝炎、心脑血管疾病等危害人民健康的重大疾病的防治加强科学研究。

  继续推进中医药现代化。实现中医药现代化就是要在认真继承的基础上不断创新。要进一步研究中医药特色和优势,准确把握学术内涵和发展规律,继续做好中医药文献及临床诊疗技术等的整理与研究。为贯彻落实《中药现代化发展纲要》,我局将制定实施意见,各级中医药行政管理部门要按照《纲要》确定的指导思想和原则,围绕《纲要》提出的目标和任务,从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出发,积极关心、参与和支持中药现代化的发展,认真研究提出推动中药现代化的实施方案。要抓紧开展中医现代化发展战略研究,以明确内涵、目标、途径、措施,为科学决策提供重要依据。

  全面实施《中医药继续教育"十五"计划》,加强优秀中医临床人才培养。要进一步贯彻落实全国中医药继续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把优秀中医临床人才培养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好。认真做好第三批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精心组织,加强管理,确保质量。启动"优秀中医临床人才研修项目",在"十五"期间遴选200名中青年临床学科带头人和学术骨干,采取中医经典理论研修与名师指导相结合的方法,培养和造就新一代中医临床专家。要指导中医药高等院校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加强本科人才的中医基本功训练,坚持早临床、多临床、反复临床,提高毕业生临床动手能力。继续推进临床研究生教育改革,研究制定《中医临床研究生培养方案》,强化中医临床思维能力、疾病防治能力和临床科研创新能力训练。积极做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与中医临床专业学位授予相衔接的政策研究,疏通专业学位授予渠道。

  加强对高等中医药院校的业务指导。继续配合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促进中医药院校教学改革的深化,重点加强临床教学。各附属医院、教学医院和实习医院,要高度重视临床教学工作,加强临床师资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教学水平和带教能力。建立严格的临床教学管理制度,逐步改善临床教学条件,确保临床教学质量。认真总结推广21世纪高等中医药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研究成果。组织制定《本科中医学专业毕业生中医药知识和技能基本标准》,加强对人才培养质量的宏观监控。继续抓好中医药学科建设工作,建立评价指标体系,加大督查力度,确保重点学科建有成效。

  为配合国家西部大开发战略,我局将实施西部地区中医药重点扶持学科建设项目,重点对民族医药和西部地区一些中医药优势学科进行扶持,以支持西部地区中医药与民族医药事业的发展。

(四)扩大中医药对外交流与合作

  全面落实《中医药对外交流与合作十年规划》和中医药国际科技合作工作会议精神,以科技合作为纽带,开展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国际合作,大力引进国外的新知识、新技术和先进的管理经验。加强世界贸易组织规则及各国有关法律、法规的学习研究,继续做好扩大中医药国际贸易的对策研究。召开全国中医药对外交流与合作经验交流会,突出重点,示范带动,加强协调与引导,全面提高中医药对外开放水平。

  发挥政府间交流与合作的主导作用,认真抓好双边合作项目的实施,扩大合作领域。今年将组织欧亚地区政府传统医药论坛,争取与更多国家政府签署中医药合作协议。加强与有关部委协调,积极参加与其他国家和地区在传统医药政策、法规等方面的对话与谈判。

  认真做好世界中医药学会联合会成立的各项筹备工作,建立并完善以世界针灸学会联合会、世界中医药学会联合会、海外中医药院校同学会等学术团体为主的民间交流渠道。在加强中医药科技国际交流与合作的基础上,继续加快发展境外联合办学和联合办医。积极创造条件,加强外向型队伍建设。

(五)进一步加强中医药宣传工作,加大行业法规、行业作风建设力度

  为全面加强中医药宣传工作,我局将在今年上半年召开全国中医药宣传工作会议。中医药宣传工作要紧紧围绕中医药工作中心,及时有效地开展多层面、多形式的宣传活动,力争在宣传的广度、深度和力度上有较大提高。要进一步加强对中医药宣传的管理,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加强对外宣传,扩大国际影响。

  继续大力推进中医药法制建设。我们正加紧工作,争取《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条例》早日出台。已将中医(药)条例列入当地立法计划的省(区、市)要加快步伐,已经出台中医(药)条例的要抓好实施工作。继续加强行业技术标准和规范化建设。认真做好"四五"普法工作,重点是卫生及中医药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宣传。继续转变政府职能,转变工作作风和工作方式,加强依法行政。全面规范中医医疗市场秩序,密切与有关部门的配合与协作,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严厉打击各种形式的非法中医医疗活动,严肃查处违法违规中医医疗广告。加强宏观调控,继续组织宏观战略研究,深入开展政策研究。加强对中医药学术团体的管理和指导,充分发挥他们在事业发展和行业管理中的作用。

  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进一步加强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把行业作风建设与业务管理紧密结合起来,做到一级抓一级,强化责任制,完善规章制度。继续抓好职业道德、职业理想和为人民服务宗旨的教育,大力表彰先进,积极推广好的典型。坚决纠正行业不正之风,要严肃查处收受药品回扣、开单提成、大处方等违纪违法案件,让反面典型起到警示教育作用。积极探索市场经济条件下,加强行业作风建设的新思路、新办法,不断创造新经验。

  在新形势下,要进一步加强中西医结合与民族医药工作。要认真研究中西医结合和民族医药的特点和发展要求,在"三项改革"、农村中医药工作、重点专科(专病)建设、人才培养、科学技术研究、法律法规实施等各项工作中,积极推动中西医结合和民族医药的发展。各级中医药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根据本地区实际,在具体工作中有所侧重。今年,要重点抓好《关于进一步加强中西医结合工作的指导意见》的出台及贯彻落实,启动重点中西医结合医院建设计划。进一步加快民族医药文献的整理研究,加强全国民族医重点专科(专病)项目建设。在民族地区的农村中医药工作中,继续做好民族医药技术的挖掘、整理与推广工作。

  同志们,2003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第一年。党的十六大指明了我们胜利前进的方向,开启了新的伟大进军的征程。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十六大精神,团结一心,奋发图强,开拓进取,与时俱进,加快中医药改革与发展,努力开创中医药事业新局面,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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