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中医药工作要点
2003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第一年,做好今年中医药工作对中医药事业在新世纪新阶段开创新局面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今年中医药工作的总体要求是: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以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为重点,切实加强农村中医药工作;继续贯彻《关于城镇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进一步深化中医医疗机构改革;以提高中医药防病治病能力为核心,加快科技创新和优秀中医临床人才培养,与时俱进,艰苦奋斗,努力开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新局面。
一、切实加强农村中医药工作
各级中医药行政管理部门要把学习、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作为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任务来抓。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在落实《决定》的相关配套文件中明确有关中医药政策措施。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将制订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中医药工作的意见》,各省级中医药行政管理部门要积极参与本省(区、市)实施意见和规划等的研究制定工作,使《决定》及其配套文件中有关中医药政策措施得到全面落实。
认真落实《中国农村初级卫生保健发展纲要(2001—2010年)》提出的中医药工作目标,各省级中医药行政管理部门要根据目标确定有关中医药的具体指标值,并制定相应的具体政策措施。加强农村中医药服务网络建设。各地要制定好县级中医医院的基本设施配置标准,抓紧进行房屋设备的改造和建设;积极推进县级中医院与乡村卫生机构的中医药业务技术合作;加强乡镇卫生院中医科建设,使中医药在预防、保健等多方面的优势特色得到发挥;积极推动村卫生室应用简、便、验、廉、安全有效的中医药方法防治疾病。加强对乡村中医药技术人员自种、自采、自用中草药的管理。采取鼓励政策,促进农村民办中医医疗机构的发展。制定和实施农村中医药人才培训规划,加强农村中医药人员在职培训,制定《中医药职业教育与高专教育改革与发展的若干意见》,积极探索为农村培养高层次实用型人才的新途径。大力筛选推广农村中医药适宜技术,建立和完善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的制度和机制。贯彻实施《关于城市卫生支援农村卫生工作的意见》,积极开展对口支援和巡回医疗活动,做到经常化、制度化。
二、继续深化中医医疗体制改革
各级中医药行政管理部门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大胆实践,争取在中医医院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上有所突破。不断完善中医医疗机构补偿机制,全面落实国家制定的财政补助和税收政策,重点落实好对中医医疗机构的财政补助倾斜政策。调整好中医医疗服务价格,继续降低药品收入在医院收入中不合理的比例。进一步规范中医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扩大集中招标采购的药品数量及品种,并进一步规范中药材、中药饮片的采购。参加完善“三项改革”试点地区的中医医院要做好门诊药房改为药品零售企业的工作。
进一步提高医疗服务质量。要加强中医医院内部管理,不断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和医疗护理工作程序、规范。体现“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改进服务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做好中医医院医疗质量监测,加大向社会公示中医医院医疗信息的力度。继续推广“病人选医生”制度,实行住院费用清单制,建立医疗服务价格公示制度。探索医院运行机制及医院后勤服务社会化的实现方式。加速中医医院信息化建设,以信息化带动医疗服务质量和科学管理水平的提高。
加快发展社区卫生中的中医药服务。研究制定《关于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发挥中医药作用的意见》,提出中医药参与社区卫生服务的评价标准,加强全科医生(中医类)的培养和社区卫生服务人员的中医药知识与技能的培训,实施全国中医药服务示范社区建设计划。要将社区中医诊所、中医门诊部等纳入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城市中医医院要积极探索参与社区卫生服务的方式。
三、加快科技进步和人才培养
推进中医药科技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加强对中医药科研特点和规律的研究,探索能够有效促进中医药科技发展和学术水平提高的新机制,充分调动科技人员的积极性,增强中医药科技创新能力。加强中医药科技信息、实验动物、科学仪器等支撑条件的建设。
论证实施一批中医药重大科研项目,积极参与艾滋病、心脑血管疾病、肝炎等重大疾病防治工作。做好973项目、“十五”攻关项目、国家科技基础性和社会公益研究重点项目、局重点专项、重点课题的监管及总结验收。完善课题总结验收及鉴定管理办法,做好成果转化和推广工作。开展“中华中医药学会科学技术奖”奖励工作。
在认真继承的基础上不断创新,继续推进中医药现代化。认真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医药继承发展工作的意见》。继续做好中医药文献及临床诊疗技术等的整理与研究。贯彻落实《中药现代化发展纲要》提出的各项任务,研究制订具体实施意见。启动和开展中医现代化发展战略研究。
全面实施《中医药继续教育"十五"计划》,加强优秀中医临床人才培养。认真做好第三批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启动"优秀中医临床人才研修项目",采取中医经典理论研修与名师指导相结合的方法,培养和造就新一代中医临床专家。指导中医药高等院校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加强本科人才的中医基本功训练,提高毕业生临床动手能力。研究制定《中医临床研究生培养方案》。
继续配合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促进中医药院校教学改革的深化,重点加强临床教学。认真总结推广21世纪高等中医药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研究成果。组织制定《本科中医学专业毕业生中医药知识和技能基本标准》,加强对人才培养质量的宏观监控。继续抓好中医药学科建设工作,启动西部地区中医药重点扶持学科建设项目。
四、开创中医药对外交流与合作新局面
全面落实《中医药对外交流与合作的十年规划》和中医药国际科技合作工作会议精神。加强对WTO规则及各国有关法律、法规的学习研究,继续做好扩大中医药国际贸易的对策研究。加强对全国中医药国际交流合作的规划与协调,筹备召开全国中医药对外交流与合作经验交流会。发挥政府间交流与合作的主导作用,认真抓好双边合作项目的实施。组织欧亚地区政府传统医药论坛,争取与更多国家政府签署中医药合作协议。做好成立世界中医药学会联合会的各项筹备工作,建立并完善以世界针灸学会联合会、世界中医药学会联合会、海外中医药院校同学会等学术团体为主的民间交流渠道。在加强中医药科技国际交流与合作的基础上,加快发展境外联合办学和联合办医。要大力引进国外的新知识、新技术和先进的管理经验,培养和引进中医药对外交流合作的管理、科技和外语人才。进一步完善WHO项目日常管理运行机制,做好2002/2003年度WHO传统医学支持项目的监督管理工作。
五、进一步做好民族医药和中西医结合工作
认真研究中西医结合和民族医药的特点和发展要求,在中医药各项工作中积极推动中西医结合和民族医药的发展。抓好《关于进一步加强中西医结合工作的指导意见》的出台及贯彻落实,启动重点中西医结合医院建设计划。加强全国民族医重点专科(专病)项目建设。加强民族医药文献的整理研究和民族医药技术的挖掘、整理与推广工作。开展对民族医药工作的调研,研究制订《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族医药工作,为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服务的意见》。
配合国家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在政策及资金支持方面继续向西部倾斜。继续做好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西部大开发技术支持项目,组织东中部地区大中型中医医院对口支援西部地区县级中医、民族医医院,开展西部巡回医疗活动。进一步做好对口支援西藏藏医药事业发展工作。
六、加强中医药法制建设和行业作风建设
加强中医药法制建设,为中医药事业发展提供有力的法制保障。力争《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条例》早日出台。积极做好地方中医药条例的立法、执法工作。抓紧做好行业技术标准和规范化建设。继续做好“四五”普法工作,抓好卫生及中医药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
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转变工作作风和工作方式,加强依法行政。进一步整顿中医医疗市场秩序,密切与有关部门的配合与协作,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严厉打击各种形式的非法中医医疗活动,严肃查处违法违规中医医疗广告。继续组织宏观战略研究,加强政策研究。建立行业综合统计信息工作制度,加快行业政务信息化建设。中医药宣传工作要紧紧围绕中医药工作的中心任务开展宣传活动。加强中医药信息源建设和宣传网络建设,加强对中医药宣传工作的管理,上半年将召开全国中医药宣传工作会议。
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进一步加强行业精神文明建设。把行风建设与业务管理紧密结合起来,强化责任制,完善规章制度。继续抓好职业道德、职业理想和为人民服务宗旨的教育,大力表彰先进,积极推广好的典型。坚决纠正行业不正之风,严肃查处收受药品回扣、开单提成、大处方等违纪违法案件。积极探索市场经济条件下,加强行业作风建设的新思路、新办法,不断创造新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