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中医药工作要点
(讨论稿)

  2002年是党和国家历史上具有重大意义的一年,中医药行业改革与发展任务十分繁重。今年中医药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五届六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江泽民同志关于中医药工作的重要指示,以贯彻《关于农村卫生改革与发展的指导意见》和《关于城镇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为中心,切实做好农村中医药工作,进一步深化中医医疗机构改革;以提高中医药防病治病能力为核心,加快科技进步,大力培养优秀中医临床人才;改革创新,与时俱进,扎扎实实地推进中医药事业的发展,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六大胜利召开。

  一、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农村卫生改革与发展的指导意见》,把农村中医药工作推向新阶段

  各级中医药行政管理部门要把学习、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关于农村卫生改革与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农村指导意见》)作为2002年中医药工作的首要任务来抓。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要加强与有关部委的协调,力争在即将出台的相关配套文件中体现农村中医药工作的特点,明确有关政策措施,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认真作好全国农村卫生工作会议的筹备工作,会后要抓好贯彻落实。要加强调查研究,积极探索在农村卫生改革中如何进一步发挥中医药作用的问题。同时,要注意发现并总结近年来在新形势下,做好农村中医药工作的经验,加以宣传推广。

  积极推动农村中医药工作的开展。一是充分发挥县级中医医院的龙头指导作用。要重视和加强县级中医医院建设,研究开展县级中医医院与乡镇卫生院的中医药业务技术合作的方式和途径。探索在乡镇卫生院体制改革中如何进一步扩大中医药服务领域。二是加强农村中医药人才培养。要大力开展农村中医药人员及卫生技术人员的中医药知识和技能培训,并采取措施促进高水平中医药人才向农村流动。三是积极向农村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组织实施“农村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示范地区建设项目”。四是继续做好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县建设工作。扩大全国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县建设数量。研究制订全国农村中医药工作先进地市建设规划和标准,做好试点工作。

  二、继续贯彻落实“青岛会议”精神,全面推进中医医疗机构改革

  今年城镇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将进一步深化。各级中医药行政管理部门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深化改革,大胆探索,力争在一些体制性、结构性和机制性问题上有新的突破。卫生部门将在全国选择部分地市开展全行业管理、公立医院的管理体制、医院内部管理制度以及医院门诊药房改为药品零售企业的改革试点工作,各试点地区的中医药行政管理部门及中医医疗机构要积极参与。

  进一步深化中医医疗机构改革。要积极稳妥地做好中医医疗机构分类管理工作,开展有关政策的研究。继续做好医药分开核算、分别管理工作。大力推进中医医疗机构人事制度和分配制度改革,加快中医医疗机构的后勤社会化改革。继续开展“病人选医生”、“住院费用一日清单制”等工作。

  大力发展社区卫生中的中医药服务。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将制定并实施“社区卫生服务中充分发挥中医药作用示范区(县、市)项目计划”,研究制订《中医药服务示范社区卫生服务站建设标准》。各地要抓好社区卫生服务中的中医药政策的落实及相关政策研究,加强社区卫生技术人员的中医药知识培训,认真总结中医药参与社区卫生服务的经验。

  进一步完善中医医疗机构补偿机制,规范和扩大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各地要落实好对中医医疗机构的财政补助政策。进一步扩大参加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的中医医疗机构数量、采购药品品种和金额,依法严格规范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的各个环节。要加强对中药材、中药饮片采购的规范管理。

  切实加强中医医疗服务质量管理。要严格对中医医疗机构、医务人员的资格审查和准入管理。加强经常性医疗质量监测和稽查,进一步抓好中医医院医疗质量监测网的建设。加强对中医医疗质量监督管理,及时向社会公布各中医医疗机构有关医疗质量、效率和费用方面的信息。加强对管理人员尤其是中医医院院长的培训,重点抓好对西部地区中医医院管理干部培训项目。积极推动中医医院信息化建设。

  三、加速中医药科技创新,培养优秀中医临床人才

  中医药科技工作继续坚持以提高中医药防病治病能力为中心,以临床研究和人才培养为重点,对基础研究、临床研究、中药研究进行合理调整的基本工作思路。加强“十五”国家科技攻关计划重大项目和局级重点课题的监管工作,做好中医药知识产权、中医药现代化科技产业推进战略等宏观战略研究,继续做好百项中医诊疗技术的整理研究,组织论证中医药重大理论继承与创新研究专项,加强中药基础性研究,组织好《国家针灸穴典》编写等项目的实施工作,做好2002年局级科研项目招标工作。

  启动“全国优秀中医临床人才研修项目”,开展“第三批名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加强中医临床研究生的培养。适时召开“全国中医药继续教育工作会议”,大力开展中医药继续教育,加强对中医临床医生的培训。全面实施中医药重点学科建设和中医专科建设项目。

  四、抓住入世机遇,促进中医药进一步走向世界

  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为中医药进一步走向世界提供了新的机遇。要加强对世界贸易组织有关法律、法规问题的研究。开展中医药在国际服务贸易等方面的对策研究,重视中医药知识产权的保护,培养和引进中医药对外交流与合作人才。继续落实《中医药对外交流与合作十年规划》,发挥政府间交流与合作的主导作用,抓好双边合作项目的实施。要继续加强与国外中医药学术团体和学者的联系,做好世界中医学会联合会的筹备工作,巩固和发展民间交流与合作渠道。加强与国(境)外正规大学、机构的联合办学和联合办医,争取在国(境)外建立一批示范性的中医药医疗、教育、科技合作的窗口。要重点加强与世界卫生组织的合作,积极开展政府间中医药立法、技术准入等政策和信息交流。

  五、继续加强民族医药和中西医结合工作

  进一步做好民族医药文献整理工作,加强局级民族医药重点专科建设,推行民族医医师资格考试标准化。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将与国家民委共同组织开展首届全国民族医特色疗法总结展示推广活动。要重视对中西医结合理论和方法的研究,加速中西医结合人才的培养,加强重点中西医结合医院建设。

  六、加强行业作风建设和法制建设,进一步转变职能,改进作风

  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坚持不懈地抓好行风和精神文明建设,加强反腐倡廉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卫生系统行业作风建设现场会精神,切实纠正行业中存在的药品回扣、大处方、收受红包等消极腐败现象和行业不正之风。要广泛开展向广东省中医院学习的活动,紧紧围绕改革的总体目标,加强对广大职工的职业道德教育,不断提高行业作风建设的整体水平。

  加强中医药法制建设。继续做好有关法规、规章的制定、修改和清理工作,加快有关行业技术标准和规范的制定。研究制订《中医类执业医师考核办法》、《中医类执业医师执业标准》。要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条例》出台准备工作。努力推动地方中医药立法工作。

  继续深入开展打击非法行医、整顿中医医疗服务市场秩序的专项治理工作。要重点打击在药品零售企业的非法行医行为。协调有关部门,完善相关的法规与规范,做到打建并举。加大对正反两方面典型的新闻报道力度,发挥社会监督作用。

  切实转变政府职能。要充分发挥行业政策和规划的导向作用,加强对中医药事业发展的宏观调控。严格对中医医疗机构、中医药从业人员以及诊疗技术等的准入管理。依法加强对中医医疗服务市场的监管。重视发挥信息的引导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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