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医疗服务价格有升有降

□适当提高手术费、专家及中医诊疗费 □取消生命体征监测、电子血压计等收费项目 □肾透析等特殊人群常用服务价格略有下调

  记者从全国卫生系统纠风专项治理工作会议上了解到,山西省正着手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取消生命体征监测、电子血压计等不合理收费的医疗服务项目,适当提高手术费、专家及中医疗费和技术劳务的部分治疗项目价格。

  在医疗服务价格调整中,山西省的常用基本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基本不变。肾透析、复明工程、白血病等周期较短、频率较快、费用自负的特殊人群的常用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基本不变,略有下降。适当考地区之间差价和医疗机构的等级差价,分类定价,不同级别医疗机构执行不同医疗服务价格。拟定的医疗服务价格为最高限价,允许机构向下浮动20%。鼓励医疗机构对现有病房进行改造,实行单独定价。对国家《项目规范》中“除外内容”所规定的可另收取费用的特殊医用材料实行目录管理。任何未经规定的,均不得收费。严格控制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

  山西省取消政府定价,对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实行政府指导价,营利性医疗机构实行市场调节价。医疗服务价格将按医院的类别收费,其类别的划分,原则上按照省、市、县行政隶属关系确定,对有特殊医疗专长的、规模较小的个别医疗机构或科室,可结合其医院等级进行划定。新的医疗服务价格还降低了MRICT、彩超、核医学和检验项目中自动生化检查系列,以及直线加速器放疗、X刀、体外震波碎石等项目的检查治疗价格。对下岗职工、老年人按照有关规定精神实行优惠的收费政策。(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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