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方案》公布
卫生部、公安部、监察部、国家计生委、科技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总后勤部等七部门联合制定的《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方案》于4月20日发布。《方案》提出,通过专项行动,打击非法行医违法犯罪活动,使医疗服务市场秩序得到明显好转,并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的规范化管理。
《方案》要求:严厉打击无证行医行为;严肃查处医疗机构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行医的违法行为,清除医疗机构中的假医生;严肃查处医疗机构出租、承包科室的行为;严肃查处非法从事性病诊疗活动的行为;严肃查处利用B超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手术的行为。
全国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设立举报电话:(010)84023775(卫生),(010)62046622-2531(计生)。(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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