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处

研究并组织实施在区域卫生规划、社区卫生服务、农村合作医疗、初级卫生保健规划等总体部署中中医行业应该承担的任务;

组织拟订中西医结合、民族医医疗机构评审的有关政策、办法、标准;监督管理中西医结合、民族医医疗机构;研究指导中西医结合、民族医医疗机构改革;

组织拟订并实施中西医结合、民族医医疗、预防、保健、康复及临床用药的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

组织研究并实施对其它医疗机构中医业务的指导意见;

组织研究基层中医药工作,拟订基层中医药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拟订社会和个人办中医、中西医结合、民族医医疗机构的有关政策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指导中医医师资格考试,负责中医医师资格认定工作,拟订中医医师执业标准及考核办法,组织中医医师执业注册,推行中医药人员执业资格制度;

研究、拟定中医医疗广告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组织拟订并实施医疗气功管理规范;

协调、监督盲人医疗按摩管理;

监督管理中西医结合、民族医医疗机构内部药事工作,指导开展临床药学研究,协调药品在临床应用的相关事宜;

调查研究国内外医政管理工作动态,研究中医医政改革工作;

协助司领导拟订司工作计划、工作总结以及有关司内建设的规章制度;负责司内公文运转、档案管理等日常行政工作;

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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