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关于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转变职能改进国务院副秘书长和
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呈批公文办法几点意见的通知》的报告

国中医药办秘〔1999〕 213号

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

我局收到《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转变职能改进国务院副秘书长和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呈批公文办法几点意见的通知》(国办函〔1999〕60号)文件后,局领导非常重视,朱庆生局长两次批示,责成有关部门认真研究、贯彻落实。局办公室召集专门会议,组织学习和讨论。根据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呈批公文的情况和存在的问题,研究并提出了如下贯彻意见:

一、认真贯彻中央国家机关机构改革后转变政府职能和国办函〔1999〕60号文件精神,狠抓审核把关、督查落实和催办登记工作。

(一)进一步发挥好本部门职能,做好本部门职权范围内的工作,不推诿、不上交,督查各司办委认真按时完成交办的各项工作。

(二)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凡呈报国务院的请示性公文,如涉及其它部门职权范围,做到事先征求有关部门意见,与协办部门会签。

(三)严格遵守呈报程序。凡呈报国务院的请示性公文,做到先呈报卫生部。呈报国务院领导同志请示性公文,一般不直接向个人报送。

(四)必须呈报国务院的请示性公文,建议和意见做到职责清晰、内容明确,局一把手签发。

二、结合国务院办公厅《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局公文管理,提高司、局发文的质量。

(一)加强局领导批示情况交流,对局领导批示情况,局办公室将以内部一定形式向有关司室通报。

(二)加强对报局审批的请示性公文审核,对不符合办文要求的,提出意见或建议,退回呈办部门重新办理。对符合要求的,办公室主任或副主任提出意见后,

呈分管局领导同志审批。

(三)进一步提高公文质量,严格执行公文处理程序,加强对局各司办委公文的审核把关。局各司办委发文要同时抄送局办公室备案。

(四)坚持全局“一盘棋”原则,加强各司办委之间的协调。凡涉及全国各省市的会议、活动,需先报局办公室协调、统筹安排。对涉及机构的设置包括冠以局名称的业务中心、资金的安排等,可先与相关司协商或会签,并根据工作职能由主办司办文,报局领导签发。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

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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