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关于报送中医药行业普法依法治理材料的通知

国中医药政宣[1999]11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中医处、中医(药)管理局、局直属单位:

今年是“三五”普法规划实施阶段的最后一年,明年将进入总结验收阶段。为确保中医药“三五”普法规划的全面落实,并做好“三五”以后普法依法治理的部署工作,根据全国普法办的工作要求,我局决定于今年9-10月间在全国开展中医药行业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调研活动。为保证调研工作的顺利开展,希望你们将本地区、本单位普法依法治理的材料报送给我们,我局将在各地上报材料的基础上,组织专门人员对典型地区作进一步调研,并写出综合调研报告上报全国普法办。现将报送材料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材料的内容:

(一)关于“三五”普法总结验收问题:

1、中医药“三五”普法规划的落实情况;

2、中医药“三五”普法工作的特点、经验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3、中医药“三五”普法验收的方法、步骤及应注意的问题。

(二)关于“三五”普法以后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1、在实践依法治国方略,推进中医药跨世纪全面发展的形势下,中医药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面临哪些重要课题;

2、当前推进中医药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有哪些主要矛盾和重大问题;

3、实现中医药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新突破、新进展的途径与措施;

4、在中医药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中有哪些重大典型和成功经验;

5、对“三五”以后中医药的依法治理工作有什么意见和建议。

二、报送材料的要求:

各省(区、市)中医(药)行政主管部门及各直属单位,在接此通知后,要对照中医药“三五”普法规划,认真分析本地区、本单位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状况,提出“三五”普法总结验收的意见、建议,探索“三五”以后继续推动普法依法治理的基本任务、工作重点、主要途径和措施,并按上述有关内容写出书面材料,于1999年9月底前报送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人政司。

此次活动时间紧、任务重,事关在中医药行业深入实践依法治国方略,开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新局面的重大问题,因此,各省(区、市)中医药行政主管部门及局各直属单位应高度重视,精心安排,切实抓好。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人事与政策法规司

一九九九年九月六日

抄报:本局局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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