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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关于开展1999年度中医药图书审读工作的通知
国中医药政宣[2000]61号
各中医药出版社:
根据我局颁布的《中医药图书审核审读办法(试行)》的规定,我司决定近期开展1999年度中医药图书审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读范围
各中医药出版社1999年新版图书(以版权页为准)。
二、审读办法
各中医药出版社将1999年的全年图书出版目录(按附件表格填写),于2000年3月31日之前上报我司法规与宣传处。我司根据各出版社提供的目录确定被审读的图书后,将通知各出版社报送样本,聘请有关专家集中审读。
二、审读标准
1.新闻出版署颁布的《图书质量管理规定(试行)》;
2.新闻出版暑[1996]326号文中文字错误计算标准的补充规定;
3.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颁布的《中医药图书审核审读办法(试行)》。
三、审读经费
各中医药出版社每家交纳部分审读费700元。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白家庄东里13号
邮 编:100026
联系人:赵文华
电 话:65930629 65063322-6811
附件:各中医药出版社1999年新版图书目录表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人事与政策法规司
二○○○年三月二十三日
抄报:本局局领导。
抄送:新闻出版署图书管理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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