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关于开展1999年度中医药图书审读工作的通知

国中医药政宣[2000]61号

各中医药出版社:

根据我局颁布的《中医药图书审核审读办法(试行)》的规定,我司决定近期开展1999年度中医药图书审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读范围

各中医药出版社1999年新版图书(以版权页为准)。

二、审读办法

各中医药出版社将1999年的全年图书出版目录(按附件表格填写),于2000年3月31日之前上报我司法规与宣传处。我司根据各出版社提供的目录确定被审读的图书后,将通知各出版社报送样本,聘请有关专家集中审读。

二、审读标准

1.新闻出版署颁布的《图书质量管理规定(试行)》;

2.新闻出版暑[1996]326号文中文字错误计算标准的补充规定;

3.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颁布的《中医药图书审核审读办法(试行)》。

三、审读经费

各中医药出版社每家交纳部分审读费700元。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白家庄东里13号

邮 编:100026

联系人:赵文华

电 话:65930629 65063322-6811

附件:各中医药出版社1999年新版图书目录表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人事与政策法规司

二○○○年三月二十三日

 

抄报:本局局领导。

抄送:新闻出版署图书管理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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