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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关于申报2000年留学回国人员科技活动择优资助项目的通知
国中医药科基[2000]29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事部留学人员科技活动择优资助的有关规定,现将申报2000年留学回国人员科技活动择优资助有关事项如下:
一、申报项目
要着眼于培养和造就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高素质人才,鼓励创新和攀登科学技术高峰。
人事部今年项目申报的重点是:对国民经济和社会长远发展有重大意义的项目;在国家重点行业或高新技术领域具有自主知识产权、较高创新水平、有望形成新兴产业的项目;对社会发展有促进作用的社会科学领域的项目;围绕西部大开发战略,继续对西部地区农业、水利、能源、交通、通讯、生态环境保护等行业或领域给予倾斜。
二、申报人员条件
凡留学回国(主要是在非教育系统)工作,有较高学术技术水平,较好的业绩或有较大发展潜力,年龄一般在四十五岁以下,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或中级以上职称的留学人员,均可申
报。
三、申报项目类别及名额
申报项目仍分A、B、C、D、重点和短期回国资助六类。人事部原则上不再限制申报的“A类”和“重点类”项目名额,但要求各部门对所申报的项目进行初审,筛选把关。
四、申报办法
为缩短评审周期,增加申报次数,为留学人员得到资助开展科技活动提供方便,从今年人事部将利用中国留学人才网(www.chinatalents.gov.cn),逐步实行网上“随时申报,后台评审,前台发布”的工作程序,即:留学人员可从网上下载并填写相应的表格,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我局统一输入数据库后送至人事部,同时报相应的书面材料。经专家评审后,人
事部从网上发布有关资助信息。
五、申报要求
1、项目申报工作继续按人事部留学回国人员科技活动择优资助经费管理有关办法(人调发[1990]6号和[1995]114号)执行。
2、各单位申报的书面材料包括:(1)申报函;(2)A、D、重点类项目资助申请表(同去年,也可从网上下载)一式四份;(3)申请B类小额资助的,按规定附上本单位同意匹配资助的函件;(4)申请C类和短期回国经费资助的人员,可根据情况申报。
3、各单位申报时间截止到2000年5月25日,联系人: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科技教育司基础研究处
赵明。
4、为鼓励留学人员投身西部建设,人事部已于3月向西部地区下发了启动西部地区资助的函(人专司函[2000]8号),请西部地区申报有关项目的个人和单位与本地区人事厅联系。
请关注此项目的单位和个人随时浏览人事部“中国留学人才信息网”,其网址:www.chinatalents.gov.cn。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科技教育司
二○○○年五月十一日
抄报:本局局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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