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关于转发《关于做好成人高等学校举办高等职业教育
班试点学校及专业申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国中医药教职[1999]93号

北京、广州中医药大学,北京针灸骨伤学院:

现将教育部教高司[1999]72号文《关于做好成人高等学校举办高等职业教育班试点学校及专业申报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如你校拟举办高等职业教育班试点,可按文件要求于10月25日前将《专业申报表》和软盘报到我司。

附件:《关于做好成人高等学校举办高等职业教育班试点学校及专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科技教育司

一九九九年十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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