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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关于做好中医学专业本科毕业生中医临床能力
及岗位适应性评价调查工作的通知
国中医药教高[1999]96号
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医(药)管理局、卫生厅(局)中医处:
为贯彻落实全国中医药教育工作座谈会议有关精神,全面了解中医学专业本科毕业生的综合素质,客观评价高等中医药教育质量,我司决定在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展对1982年以来中医学专业本科毕业生临床能力及岗位适应性的调查工作。具体工作委托全国高等中医药教育研究中心组织实施。
此项工作将为深化高等中医药教育教学改革和制定中医学专业本科毕业生质量标准提供依据,并直接关系到中医药队伍的建设,因此,请各单位予以重视与支持。我司将给予一定的工作经费补助。
调查工作按照10月11日在北京召开的“调查工作培训班”上的要求进行,请各单位于1999年11月20日前将回收的调查表寄往全国高等中医药教育研究中心(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11号
邮编:100029)。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科技教育司
一九九九年十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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