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结协作开拓进取共同开创中医药国际科技合作新局面
—一在2002年全国中医药国际科技合作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卫生部副部长兼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局长佘靖
2002年4月4日)

同志们:

  全国中医药国际科技合作工作会议今天开幕。这是在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带领全国各族人民,积极应对复杂多变的国际政治经济局势,不断取得社会发展和经济进步的历史性伟大成就的有利形势下召开的第一次专题研究中医药国际科技合作工作的重要会议。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进一步贯彻全国科技外事工作会议、2002年全国中医药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总结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1997年首届中医药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会议以来中医药国际科技合作的经验,分析形势,提出“十五”期间中医药国际科技合作发展的指导意见,部署新形势下中医药国际科技合作的任务与措施。下面,我代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讲几点意见。

一、中医药国际科技合作工作的回顾

  中医药的国际科技合作是中医药国际交流与合作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医药进一步走向世界,中医药国际交流与合作  工作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体现,标志着中医药的对外交流与合作发展到了一个新的水平。近年来,经过各级政府和广大中医药科学技术人员的共同努力,中医药国际科技合作工作坚持贯彻国家外交方针,服务于中医药事业发展,通过国际科技合作项目的实施促进经济发展,在培养和锻炼具有国际水准的中医药科技队伍,加速中医药科学研究的国际化和知识成果的产业化等方面做了有益的探索;取得了可喜的成绩。

(一)广大中医药工作者提高了对中医药国际科技合作重要意义的认识

  广大中医药料技工作者从数年的国际交流与合作的实践探索中深刻认识到,中医药要真正走向世界,为世界上大多数国家的主流科学界所接受和认同,必须把科研合作作为重要的基础工作,提高中医药国际交流与合作的科技含量与层次,不仅有利于东西方医学的相互沟通与理解,而且也能够促进我国中医药的科技进步,推动中医药事业的发展。基于这种共识,广大中医药工作者在中医药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中努力探索,自觉实现两个转变:一是由与国外的民间学术组织的交流与合作向与国外政府机构、高等院校、有一定实力的研究机构和大型跨国企业集团的实质性科技合作转变;二是逐步改变单纯技术劳务输出的格局,探索资本、技术相结合,参与管理,知识产权与市场利益共享的合作模式。在对外交流与合作的重点方面,重视突出大力引进世界上最先进的科技手段和成果,以充分发挥中医药科学特色的具有显示度的合作研究成果来实现中医药国际科技合作。观念的转变和认识的提高,为中医药国际科技合作工作奠定了坚实的思想基础。

(二)中医药国际科技合作已初具规模,合作的主体趋向多元化,给中医药的国际科技合作注入了新的活力

  本次会议筹备阶段,局国际合作司组织有关专家对我国中医药院校、研究单位、部分企业以及部分重点国家开展中医药国际科技合作的现状进行了一次比较全面的调查,统计结果显示,我国的中医药国际科技合作已经初具规模,合作主体多元,合作项目具有极大的发展潜力。

  根据对回收的132份调查表的分析,现有合作项目89项,总合作金额38亿元,其中外方投资占95%,这些项目的92%是近4年的合作项目。在合作项目的构成上,中药研究开发的48项,临床研究20项,实验研究12项,保健食品研究开发5项,中医基础研究4项。

  调查还显示出除了各级政府之外、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社会中介机构和各种社会团体特别是一些国际国内的大型企业在中医药的国际科技合作中的作用不断增强,这一趋势拓宽了中医药国际科技合作的渠道,带来了更多的资金、技术、人才和信息等资源的投入,给中医药的国际科技合作注入了新的活力。

(三)中医药国际科技合作规模日趋扩大,合作领域不断拓宽,形式灵活多样

  中医药国际科技合作过去大多以单纯的专家间合作和实验室间合作为主,现在已发展为院际、校际或企业间的全方位合作,合作的金额也在不断增加;已形成一定的规模。合作对象由以华人为主的东南亚地区,辐射到西方医学占主流的欧洲、美洲、澳洲等地区。合作的领域从一般性的基础研究扩大到了中医临床应用、针灸等中医非药物疗法的防病治病疗效研究、中药新药研究开发、建立在中医养生保健理论基础上的中药保健品开发应用研究等。合作的形式也从相互考察、合办国际会议、举行技术座谈会、展览会、成果转化推广会等比较粗放的方式,发展到合作研究、联合设计、联合调查、合作实验、共享信息、人力和技术资源、联合开发和生产、合作投资等。这些变化的积累和经验的蓄积,都为形成综合性的国际间联合开发研究中医药的大项目提供了可能。

(四)组织实施了部分国家级重大中医药国际科技合作项目,在创造适合国际市场运作的新的合作模式方面,进行了有益的探索

  “九五”期间,在国家有关部门的密切配合下,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组织实施了国家“九五”重点科技攻关项目—-“高效优质中药复方药物示范性研制开发”,对中药产品如何进入西方主流医药市场进行了探索性开发研究。即按照发达国家植物药市场竞争要求,采用滚动式动态选择原则,筛选了五个中药复方,针对美国、德国、法国、澳大利亚等有代表性的发达国家植物药市场,进行有针对性的系统研究开发,最终提出符合国际市场规范的中药复方制剂研究开发的国家标准建议。目前该课题已经取得了阶段性成果,达到了预期目的。更重要的是,通过该项国际科技研究与合作,项目企业和研究院所掌握了国际市场对植物药的技术和法规要求,了解了国际植物药市场开发和成果转化的运作规则,培养和锻炼了科研人员的国际化意识和市场意识,创造了新的合作模式,为今后进一步开展中医药国际科技合作提供了有益的借鉴。如浙江康莱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康莱特注射液进入美国市场的研究开发项目,顺利地通过了新药开发的临床研究申请论证;并获准在美国进入临床试验研究。同时,康莱特药业公司与国外风险投资公司实行战略合作,在美国成功融资,为进一步合作研究提供了资金保证。

二、新世纪的国际科技合作发展形势和中医药国际科技合作所面临的机遇与挑战

(一)全球化使科技进步对世界政治、经济和人民生活产生了前所未有的巨大影响,国际科技合作成为科技发展的内在需要和前提

  进入二十一世纪的人类社会,正在经历着一场全球性的科学技术革命。以数字化、网络化为特征的现代信息技术,正在演变成一场世界范围的信息产业革命,形成对当代经济、社会发展最大的推动力,使世界范围的全球化趋势和国际化趋势日益明显,科技已经成为各国经济发展和结构调整的主要驱动力,以科学发现和重大技术发明为特征的原始创新异常活跃;科技成果产业化步伐加快,生命科学的发展和生物技术的应用推动了医学科学的发展,涌现了一批防治疾病的新的科技成果。在这种全球化的国际政治经济和科技发展的新的格局中,世界上任何一个国家都不可能独立地解决所有的科技问题,都离不开与其它国家的联系与合作,科技领域国际间的相互依存加大了,相互竞争的广度、力度以及深度也大大加强了。

  对此,大多数发达国家和一些发展中国家从本国的整体利益出发,在战略上纷纷调整科技和产业政策,制订专项国际科技合作计划,设立各种各类基金,建立国家级管理协调机制,以保证在新一轮的国际竞争中占据优势地位。我国已经成为世界贸易组织的正式成员,表明对外开放进入了一个新阶段。为应对国际科技发展形势和“入世”所带来的挑战,科技部制订了《“十五”国际科技合作发展纲要》,推出《“十五”国家国际科技合作重点项目计划》,确立了我国的国家国际科技合作战略,即积极参与国际科技合作,通过国际科技合作促进我国科技自主创新能力的提高和高新技术产业化发展,实现有限目标的跨越式发展,提高我国的综合科技实力。我国的中医药国际科技合作工作也要在这一原则指导下,制订并实施中医药国际科技合作战略,以推进中医药走向世界。

(二)中医药国际科技合作面临着历史的发展机遇

  近年来,在我国改革开放的大好形势下,在党和国家发展中医药方针政策和科技兴国战略的指引下,在各级政府和各行业的大力支持下,我国中医药事业在医疗、教学、科研等方面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并显示出良好的发展前景,为开展国际科技合作奠定了良好的国内基础。我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十分重视中医药科技发展,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支持中医药科技创新,并且利用香港的优势,与内地科研单位合作共同开拓国际合作渠道和领域。以中医药为代表的传统医药受到国际社会越来越广泛的重视,中医药国际交流与合作日益活跃,中医药的外事工作富有成效,在多个领域取得了对国际传统医药和现代医药科学产生重大影响的标志性进展。世界上已有十多个国家和地区在法律上不同程度地承认了中医药,促进了中医药在这些国家和地区合法地位的建立和发展,为开展中医药国际科技合作创造了难得的国际氛围。2001年9月,世界卫生组织西太区第52届地区委员会会议在文莱举行,经过与会37个成员国和地区代表的激烈讨论,正式通过了世界卫生组织西太区《新千年传统医学地区发展战略》,这份必将在国际卫生发展史上产生重大影响的文件,提出了发展传统医学的七大目标,包括:制订传统医学国家政策、提高公众对传统医学的了解和认识、评价传统医学的潜在经济点、建立适当的传统医学标准、鼓励和加强传统医学的循证医学研究、尊重传统医学的文化整体性、制订保护健康资源和知识产权的政策等。世界卫生组织对传统医学的重视,标志着传统医学在国际上的发展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传统医学领域的国际科技合作也将面临新的发展机遇。

(三)中医药国际科技合作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制约因素

  在看到中医药国际科技合作工作所取得的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应清醒地认识到,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加快和中医药走向世界,不仅为中医药科学研究的国际化带来了新的发展机遇,同时,也使中医药事业特别是中医药科技发展必须面对比以往更加激烈的竞争和挑战。目前制约中医药国际科技合作发展的主要问题集中在,一是东西方文化背景的不同,造成对中医药的理解和认同的困难;二是由于国内经济尚处于发展阶段,难以对中医药的科学研究和跨领域国际合作提供足够的资金保障;三是尚未形成高层次的、有影响的中医药国际科技合作的协调机制;四是我们对以知识产权保护和技术准入标准等为标志的国际科技合作规则和市场运作规则在理论和实践方面缺乏经验。这些问题和困难,应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并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研究,加以解决。

三、开阔思路,与时俱进,共同开创中医药国际科技合作新局面

  为了把握中医药国际科技合作的发展机遇,推动中医药更广泛地走向世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依据《中医药事业“十五”计划》和科技部《“十五”国际科技合作发展纲要》要求,从我国现有中医药国际科技合作发展水平出发,经过广泛的调查研究和典型经验分析,包括国内外的函调和实地考察了解,举办各种小型座谈交流会等形式,在充分征求各方意见的基础上,研究制订了《“十五”中医药国际科技合作指导意见》,提交本次会议讨论,希望大家从工作实际出发,本着发展中医药科学事业的崇高责任感,认真研究,充分发表意见,以便进一步修改完善,使其对今后的中医药国际科技合作发挥应有的指导作用。

  《“十五”中医药国际科技合作发展指导意见》提出了未来五年中医药国际科技合作的指导思想和原则,明确了中医药国际科技合作的发展目标与保障措施。根据该指导意见,我国中医药国际科技合作的战略目标将定位在:建立中医药自主创新体系,促进中医药学术进步,推动中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化发展,最终实现中医药的现代化、国际化,更好地为世界人民的健康服务。为完成这一目标要求,大力推进我国中医药的国际科技合作事业,我再强调讲几点意见,希望同志们在实际工作中认真加以注意。

(一)进一步解放思想,充分认识中医药国际科技合作的战略意义

  江泽民总书记指出的“创新是民族进步的灵魂,是国家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客观地揭示出事物发展的内在规律。中医药科学只有顺应这一科学发展的根本规律和趋势,在全球化和国际化的大视野中,通过积极主动地开展国际科技合作,在大科学、大合作的基础上,成为一个开放的、动态的系统,使之在与世界各国不同文化、不同科学体系的碰撞和交流结合中,在时空的延续与变异中,不断发展而充满生机。因此,一定要站在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中医药国际科技合作的重要意义。首先,开展中医药国际科技合作是提高我国中医药科学自主创新能力的有效途径。通过中医药国际科技合作,可以充分学习世界先进的科技成果和管理经验,加以消化吸收,最终培育我们自己的研究和创新能力,开发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中医药成果,从而提高中医药的整体科技实力。其次,开展中医药国际科技合作是我国实现中医药成果高新技术产业化的重要战略之一。我国是中医药科学的发源地,我们继承了祖先这一优秀的文化遗产,拥有丰富的中医药理论、技术、资源的优势,但在将优秀的科学成果转化为生产力,变我国的中医药资源优势为产业优势的系统工程中,我们必须积极参与到国际化的科技合作中,通过借鉴和利用国际上丰富的资本、技术、人才资源以及产业化、市场化的良性运作机制,促进中医药成果的产业化,提升民族产业发展水平,增大中医药对国民经济发展的贡献。最后,中医药国际科技合作也是中医药在国家卫生体系中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完善有效的医疗保健服务的根本要求。中医药的国际科技合作是综合性的,既涵盖已长期广泛应用的中医药科技成果,又包括针对医药卫生市场需求、适应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卫生保健要求的新的中医药临床应用技术、实用技术的开发和应用。随着我国正式加入世贸组织,服务贸易市场必将进一步开放,竞争势必日趋激烈,中医药必须通过国际科技合作,增强自身实力,在我国独具特色的社会主义卫生事业中充分发挥作用,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满意的服务。

(二)进一步增强使命感,抓紧研究确立中医药国际科技合作的战略方针和目标、任务,设计好高效、协调的国际科技合作运行机制

  开展中医药国际科技合作是时代赋予我们的重要使命,是新世纪展示给我们的一份崭新问卷。各级中医药行政管理部门和广大中医药科技工作者,要紧紧抓住国际上信息技术带来的新一轮科技资源重组、科技体制调整的有利时机,抢占先机,从本地、本部门实际出发,抓紧研究制订中医药国际科技合作规划,确立发展方针和目标,脚踏实地,真抓实干,切实把这项工作落到实处。同时在规划中,更要注意设计好运转协调、反映灵活、集中各方优势的运行、操作机制。各级中医药行政管理部门应与适应市场机制调整转变政府职能相结合,重点在规划、协调、整合本地区综合优势、提供信息和政策服务等方面发挥作用。

(三)强化依法治国依法行政意识,把工作重点切实转变到建设支撑中医药科技发展和国际科技合作的基础设施和法律法规体系方面

  各级中医药行政管理部门要集中人力物力,针对制约和影响中医药国际科技合作发展的热点、难点和焦点问题,充分调查研究,组织跨部门、跨学科科技攻关,以保障中医药国际科技合作的整体效益。例如对知识产权保护和专利运用的问题,对中医药成果的科技保密问题,应开展专题研究;抓紧制订符合中医药科学发展规律并能够为国际科学界接受的中医药技术标准和规范;建立健全中医药国际科技合作的法律法规体系。同时国家和地方政府,应集中财力和人力,加强中医药国际科技合作的支撑条件建设,如中医药科技园区、联合实验室、中医药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等的建设,为有效开展中医药国际科技合作提供物质保障。

(四)注重调查研究,构建中医药科学与当代最先进科学技术发展的信息交流与共享平台

  要充分认识到信息的传播对中医药科学研究与开发的增效和促进作用,把与中医药国际研发、国际合作有关的信息的收集、整理、综合、分析等进行科学化管理,大力学习和引进吸收当代先进的信息处理技术,搭建信息交流平名为中外科学家和中医药科技合作机构提供及时有益的信息资源;发挥信息的引导作用。同时,也要积极创造条件,构建中医药与当代先进科学技术双向交流的平台。鼓励我国中医药专家学者在有影响的国际学术论坛和学术杂志上发表科学研究成果;这也应该是各级政府与中医药行政管理部门在中医药国际科技合作工作中发挥领导作用的一项重要内容。

(五)充分利用和开发人力资源,在中医药国际科技合作中掌握主动

  国际化和全球化所带来的国际竞争日趋激烈的又一重要特点是,国际科技竞争已经从资源、产品、市场的竞争前移到技术和人才的竞争,充分说明了人才在国际科技合作中所具有的无可替代的决定性作用。中医药国际科技合作说到底是人才的合作和技术的合作,其中智力是活的力量,是最宝贵的财富。要充分重视在中医药国际科技合作中培养人、锻炼人,建设一支富有献身于中医药科学研究事业的精神,精通业务,掌握外语,熟悉国际科技合作法律法规运作等的高素质的中医药国际科技合作队伍,研究充分发挥人才作用、以事业发展的凝聚力和报效祖国的责任感留住人才的配套政策,要把这项工作作为中医药国际科技合作的条件和基础性工作加以重视,同时也作为中医药国际科技合作的一项成果和标志予以检验。另一方面,在改革开放大潮中奔赴海外求学、求发展的中医药海外科学家群体,也是不容忽视的重要的开展中医药国际科技合作的智力资源,要研究吸引海外人才、留住海外人才、便于海外人才向祖国贡献聪明才智的灵活的用人机制,让好的事业发展机制留住真正的人才,让真正的人才带来更好的发展合作项目。

(六)继续落实中医药对外交流与合作十年规划要求,实施江总书记提出的“走出去”开放战略,推动科技兴业,科技兴贸,增大中医药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与占有率

  中医药国际科技合作是中医药对外交流与合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在通过中医药国际科技合作提高中医药对外交流与合作的内涵和质量,通过实施中医药对外交流与合作带动中医药国际科技合作发展的辩证关系中认识这二者的互补性和互动性。在推进中医药国际科技合作战略中,要更加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中医药对外交流与合作十年规划”要求,在实施策略上依据“立足国内、以内促外,依靠科教、医药并举,因地制宜、双向接轨”的原则,尤其要重视科技合作对中医药出口产品的提升和带动作用。中医药事业在新世纪的发展应该更加着重于资源的可持续利用这一主题,一些传统的依靠向国际市场出售初级原材料和自然物种资源获取国际市场份额的出口方式和出口产品必须依靠科技进步加以产业提升,要通过国际科技合作,提高中医药产品的质量和科技附加值,增大中医药产品的国际市场竞争力和占有率,从而更好地服务于我国的经济发展。

(七)积极发挥各自优势,加强与台港澳地区的交流与强强联合,共同推进中医药国际科技合作

  中医药在台港澳地区有着较为深厚的应用基础和研究基础,相同的文化背景和血缘关系,使得内地与台港澳的中医药科技合作具有无可比拟的先天优势。要充分尊重台港澳地区不同的特点,发挥台港澳地区的技术、资讯、人才、体制、管理等优势;携手合作,实行资源、信息、资金、产业结构和产品研发的优势互补,资源重组,强强联合,组织大的具有影响力和辐射作用的中医药科技合作项目,从而进一步共同推动中医药国际科技合作的发展。

  同志们,新世纪给中医药事业带来了新的发展机遇。在刚刚闭幕的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全体会议上,朱榕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要“适应加入世贸组织新形势,全面提高对外开放水平”。“继续做好信息网络、新兴电子器件、集成电路、软件、新材料和中药现代化高新技术产业化重大专项的组织实施”。总理的报告对中医药事业发展,对中医药国际交流与合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我们要充分认识所担负的重大责任,进一步以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的“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在新世纪进一步光大和发展中医药事业为已任,团结协作,开拓进取,共同为开创中医药走向世界和中医药国际科技合作事业的美好明天而努力奋斗!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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