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司(局)文件

卫科教成交发[1999]第77号

卫生部科教司关于2000/2001年度

世界卫生组织奖学金人员选拔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计划单列市卫生局,部属各有关单位,中医药管理局、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总后卫生部,有关部、委、局,本部各有关司局:

根据我部与世界卫生组织确定的2000/2001年度合作规划项目,1999年将选拔2000/2001年度世界卫生组织奖学金人员。现将选拔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被推荐人员应具备如下条件:

(一)截止1999年12月31日,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4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大中专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工作七年以上(已晋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除外)、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工作五年以上、硕士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工作二年(读硕士前后的工作年限可累计)以上,承担或参与重点项目的专业技术人员、业务骨干、学科带头人及管理人员。

(二)取得卫生部国家医学考试中心1998、1999年“全国卫生系统外语水平考试”,英语成绩在310分以上,其它语种(德语、法语、俄语)成绩在300分以上者。

(三)被推荐人员的工作单位应是:高等医药院校(包括医学专科学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计划单列市卫生局及其直属医疗、科研、预防、保健等单位(个别地区(市)、县(市)有优秀考生人选也可以推荐);四个直辖市的区一级及省会所在市的市级医疗、科研、预防、保健等单位;卫生部直属单位;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总后卫生部及有关部、委、局直属医药卫生机构。

(四)凡曾经出国在六个月以上、回国后工作两年以上者方可准许推荐;

二、各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在推荐候选人员时,应坚持德才兼备的标准,推荐具有较好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的优秀人才;同时要考虑其回国后的使用与安排,以及回国后开展工作的条件;使他们完成学习任务后能够按期回国服务。

三、推荐、申报及有关要求:

(一)、2000/2001年度世界卫生组织奖学金(全国选拔)将录取45名进修生,请各单位按所分配的推荐名额数(见附件一)、报考专业和语种的要求(见附件三)进行推荐。

(二)由卫生部内各业务司局归口管理的世界卫生组织规划项

目奖学金可参照附件一、三及“应具备条件”(一)、(二)、(四)推荐人选。

(三)被推荐人员要按照项目要求,认真填写《卫生部出国留学人员申请表》(附件四,以下简称申请表)。“主要工作成绩”栏目要认真、详细填写;成果或论著,必须注明被推荐者的名次,成果级别及其所起的作用(如有必要,可另附页)。否则,会影响专家评分。同时要求实事求是、严肃认真填写,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报考专业和国别必须与附件三所填写的内容相一致,并将专业名称填写在《申请表》封面的右上角,《申请表》上的所有“编号”地方由卫生部科教司统一填写。《2000/2001年度世界卫生组织奖学金推荐人员情况一览表》(附件四),由各地卫生厅(局),总后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及卫生部属各单位及卫生部有关司(局)统一汇总填写。卫生部司(局)归口的世界卫生组织项目奖学金推荐人员,若系卫生部机关工作人员,其填写的申请表需经过卫生部人事司干部处审核并盖章。

(四)《申请表》一律用钢笔填写或打印,字迹要工整、清楚;《申请表》要一式二份,并都要贴上近三个月内免冠二寸照片;“联系电话”栏内除填写单位电话号码外,请另提供一个紧急联系电话号码,便于联系。

(五)被推荐人员若有其他出国渠道,请不要填写《卫生部出国留学人员申请表》,一旦填写了《申请表》,在未接到卫生部科技教育司正式录取通知之前,不得改换其他出国渠道而放弃该项目学习、进修渠道,否则,将追究申请者本人和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领导人责任。

四、报送材料及时间:

(一)《卫生部出国留学人员申请表》一式二份;

(二)最终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的复印件各一式一份;

(三)卫生部外语考试成绩单(复印件)一份,有托福成绩可提供复印件作参考;

(四)《2000/2001年度世界卫生组织奖学金推荐人员情况一览表》一式一份;

(五)被推荐人员,每人收取200元评审费,由申报单位或主管部门及时、统一汇至中华医学会,并注明“WHO”字样,帐号:144551-87;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东四分理处,邮编:100710;恕不受理个人汇款和邮局汇款。在向卫生部科教司成果与交流处报送推荐人选材料时,请附上交纳评审费相关证明复印件。

(六)各司(局)归口的世界卫生组织项目奖学金推荐人员,其《卫生部出国留学人员申请表》、毕业证书与上述材料,以及每人的评审费均由各有关司局的项目协调员统一收齐、汇总后,推荐人选材料交卫生部科教司科技成果与交流处,评审费汇至中华医学会。

(七)报送时间:为确保选拔工作按时进行,所有材料请务于1999年10月29日前寄到卫生部科教司科技成果与交流处,过时不予受理(以当日当地邮戳为准),望各单位注意邮寄卫生部已迁的新址。

(八)新地址是: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南路1号,邮政编码:100044

联系人:于修成、刘晓波、宋广霞;

联系电话:68792235、68792238、68792236

传真电话:68792234

附件:1、2000/2001年度世界卫生组织奖学金推荐候选人员名额分配表;
   2、2000/2001年度世界卫生组织奖学金推荐人员汇总表;
   3、2000/2001年度世界卫生组织奖学金选拔专业一览表;
   4、卫生部出国留学人员申请表。

一九九九年九月十四日

抄送:中华医学会

卫生部办公厅 一九九九年九月二十七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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