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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不仅有以高、中等中医药院校教育为主的普通专业教育、还开展了师承教育、住院医师规范化培养、各种类型中医药专门人才培养等多种形式的继续教育、岗位培训、高等函授、自学考试教育,以及以技能培养为主的中医药职业教育。
全国现有独立设置的高等中医药院校23所、民族医药院校3所,中医药职业技术学院(专科)3所、中等中医药学校48所。50多所高等医学院校开办了中医药专业。有13个博士学位授权单位,21个硕士学校授权单位。在校本专科生9.9万人,中专生10.3万人,研究生6000人。有20所高等中医药院校具备接受外国留学生的资格,12所高等中医药院校可以接受华侨和港、澳、台地区学生学习中医药,目前在校留学生3300多人。
一、基本情况
(一)中医药教育机构
高等中医药院校:30所(包含3所民族医药院校),其中局直属院校3所;北京中医药大学为全国唯一一所重点中医药大学,另外有22所医学院校和商(农)学院开办中医药系或专业。有20所中医药院校接受外国留学生教育,12所中医药院校接受华侨、港澳台地区学生,27所中医药院校开办中医药学本、专科的函授、夜大教育。
中等中医药学校:51所(国家级重点2所,局级重点8所)。
(二)中医药专业的设置
本科专业5个(中医学、针灸推拿学、蒙医学、藏医学、中药学)。
研究生专业:一级学科3个(中医学、中西医结合、中药学)
二级学科15个(中医基础理论、中医临床基础、中医医史文献、方剂学、中医诊断学、中医内科学、中医外科学、中医骨伤科学、中医妇科学、中医儿科学、中医五官科学、针灸推拿学、民族医学,中西医结合基础、中西医结合临床)
中等学校专业14个(中医医疗、中医骨伤、针灸推拿、中医护理、中医康复、藏医医疗、蒙医医疗、维医医疗、中医食疗、中医眼鼻喉、中药、蒙药、中药鉴定、中药炮制)。
(三)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北京、广州、上海、南京、成都、黑龙江、山东中医药大学和天津、辽宁、湖北、湖南、浙江、福建中医学院及中国中医研究院等13所高校和1所研究院所为博士学位授权单位,81个授权点。上述14个单位和长春、安徽、江西、广西、河南、贵阳、陕西、甘肃中医学院及山西中医药研究院、黑龙江中医药研究院、湖南省中医药研究院25所高校及研究院所为硕士学位授权单位。
北京、广州、上海、南京、成都、黑龙江、山东中医药大学和天津、辽宁、湖北中医学院及中国中医研究院等11所高校为临床医学专业博(硕)士试点单位。
北京、广州、上海、南京、成都、黑龙江、山东中医药大学、天津中医学院8所高校及中国中医研究院建立15个博士后流动站。
(四)办学规模
30所高等中医药院校在校生41336人(其中本科生31872、专科生9464、研究生2332、留学生3100)。年招本科生14000人左右。
51所中专学校在校生51260人,年招生18600人左右。
(五)办学条件:
高等中医药院校教职员工近20000左右,专任教师7299人,教授749人、副教授2452人、博士导师244人。附属医院53所,床位数24511,教学医院301所,床位数8082。
中等学校教职员工近5000人,专任教师3030人、高级讲师757人。
二、改革趋势
(一)转变教育思想,更新教育观念
转变教育思想和更新教育观念着重解决的问题是:转变片面的专业教育观,树立注重对学生进行综合素质教育的思想;转变承袭式教育观,树立加强学生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培养的思想;转变统一规格的教育观,树立因材施教、鼓励学生个性发展的思想;转变传统的一次性教育观,树立积极发展继续教育,建立和完善中医药人员终身学习体系的思想。
(二)深化教学改革
1、构建适应新世纪需要的中医药人才培养模式。人才培养模式是指为受教育者构建的知识、能力、素质结构,以及实现这种结构的方式。它从根本上规定了人才特征,集中体现了教育思想和教育观念。中医药教育将按照培养基础扎实、知识面宽、能力强、素质高的中医药人才的总体要求,调整学生的知识、能力、素质结构,更加注重素质教育,使传授知识、培养能力与提高素质融为一体。
2、改革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的改革,是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落脚点,也是当前教学改革的重点和难点。在构建课程体系时,确立以中医药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为重点,同时积极吸纳现代科学技术和现代医药学知识,尤其要引入反映当代科技发展趋势的新知识和新成果。
3、革新教学方法与教学手段。积极实践启发式、讨论式、研究式等现代教学方法,加强学生自学能力、创新能力和独立分析解决问题能力的培养,促使学生个性和才能的全面发展。同时,将现代教育技术引入教学领域,革新教学手段,逐步实现中医药教学手段和方法的现代化,提高教学质量。
(三)优化教育结构
在层次结构上,要加速中医药高层次人才和学术技术带头人的培养,加强面向农村和基层的中医药实用型人才的培养。在专业结构上,根据加强全面素质教育,拓宽专业口径的要求,调整中医药教育的专业设置。高等中医药本科教育,按照淡化专业,拓宽基础,加强素质和强化能力培养的原则进行专业调整,以增强专业的社会适应性。专科教育将加强人才培养的针对性、应用性,其专业设置按照职业和岗位的实际需要进行调整。
在科类结构上,强调中医人才培养与中药人才培养并重,重视中西医结合人才和民族医药人才的培养。
在类型结构上,逐步实现中医药高等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协调发展,形成职前教育与职后教育相衔接,院校教育、毕业后教育与继续教育相统一的教育结构。今后一个时期,国家将更重视发展继续教育和岗位培训,实施在职中医药人员的全员培训,建立中医药人员终身学习制度,以提高中医药队伍的整体素质。
(四)推进教育体制改革
中医药教育体制改革的重点是按照“调整、共建、合作、合并”方针,推进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实现教育资源的合理配置和充分利用。
高等中医药院校将通过改革,突破单科院校办学的局限性,推进校际之间合作办学、社会参与办学。采取与综合性大学或其他科类院校联合开办中医药类专业、联合培养研究生等合作形式,促进学科交叉,文、理、工、医等多学科相互渗透。国家鼓励中医药院校与企业合作办学,共建中医药类专业。
本着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的原则,积极推进中医药院校与中医医疗、科研机构的联合,建立区域内医、教、研一体的管理体制。通过改革,促进医、教、研力量在人才培养、医疗服务、科学研究工作中的互相渗透、互相配合、互相支持,实现教育资源的优化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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