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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药国际信息
目前,我国已与世界上大多数国家和台港澳地区的民间或官方建立了传统医药领域的合作关系,并与40多个国家和地区开展了政府间的中医药交流与合作。我国的中医药已出口到130多个国家和地区。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特别是近些年来,人类疾病谱的变化与“回归自然”潮流的兴起,中医药的发展与成就日益引起世人的注目,其国际间的交流与合作也开始出现由民间交流向政府间合作发展的趋势。目前,全球大部分国家和地区已合办了各类型的中医机构,如中医诊所、学校、中药贸易公司和研究中心等,并聘任国内的中医药人员出国工作。许多国家和地区还纷纷成立了中医药学术团体,不断开展中医药的学术研究和交流活动。中医药已被越来越多的国家和人民所认识和接受。同时,越来越多的外国人也希望更多、更深入地了解中医药,从而促进了中医药对外教育的发展。到目前为止,来我国学习中医药的国外留学生一直占据自然科学留学生人数的第一位。
多年来,我们注意加强了与有关国际组织特别是世界卫生组织的联系与合作,并取得积极成果。例如,我们与WHO合作先后在中国建立了7个传统医药合作中心,并于1985年10月在广州召开了“传统医学在初级卫生保健中的作用”区域性研讨会,向国际上介绍和推广中医药学及其为人民健康服务的经验;从1989年起,我局与WHO驻华代表处建立例会制度,就世界范围内中医医疗、中医药教育、科研等方面情况定期进行交流和研讨;我局与WHO于1991年在北京联合召开了国际传统医药大会,40多个国家的学者及20多个国家的官员出席了会议,一致通过了以“人类健康需要传统医药”为主题的《北京宣言》;近年来,我们还在WHO的支持下举行了中医疗法、草药不良反应监测等各种讲习班10余个。另外,1996年全球传统医药合作中心主任会议在北京举行,深入讨论了传统医药的发展协调工作。
为了进一步促进我国中医药在世界范围内的传播,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于1997年11月召开了全国中医药对外交流合作工作会议。会议总结了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中医药对外交流与合作的经验,提出了今后的工作重点和努力方向。并根据我国中医药的现状和国际传统医药发展趋势,制定了《中医药对外交流与合作十年规划》,《规划》对今后十年中医药行业的对外交流与合作规定了具体的发展目标。今后十年中医药对外交流与合作的目标是:
初步建立起中医药对外联系网络,基本形成多形式、多渠道、多层次对外交流与合作的格局;中医药的标准化建设和涉外法规较为完善;中医药在世界上的应用范围和使用率大幅度提高;到2008年,世界各国对中医药的了解和认同程度大为增加;中医药在部分国家被纳入医疗保健服务体系和医疗保险体系。
实现中医药对外交流与合作的宏伟目标,促进中医药进一步走向世界,必须坚持“立足国内,以内促外;依靠科教,医药并举;因地制宜,双向接轨”的战略方针。
要进一步发展我国中医药事业,大力吸收世界医学科学的先进技术和经验。建设好我国现有中医药机构,充分发挥中医药在我国卫生事业中的作用,提高中医药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贡献率,增强中医药的可信度和辐射力,促进中医药在世界各国的应用与发展。
要依靠科技进步不断提高中医药学术水平和中医药的疗效。通过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这一重要途径,加速中医药的科技进步,进一步深化中医药教育改革,完善中医药教育体系,提高教学质量,培养和造就一大批各类中医药人才。
同时,根据各国各地区不同的文化背景、经济发展水平等实际情况,中医药要主动适应各国国情和与当地各种类型的医学相结合。
针对《十年规划》所提出的目标与方针,我们还制定了具体的实施办法。
总之,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中医药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取得了前所未有的发展,中医药在世界医药领域的地位发生了很大变化,中医药在世界上的影响日益广泛,为中医药更广泛地走向世界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世界卫生组织为实现“2000年人人享有卫生保健”全球目标,积极向世界各国推荐使用传统医药和中医药,并正式建议各国对43种疾病采用针灸疗法。实践证明,中医药这一凝聚了中华民族智慧的传统文化瑰宝,正在为人类的健康事业做出其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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