Ø
建立自己国家的TM/CAM体系,并使之与其国家医疗卫生保健体系恰当地结合在一起。
Ø
确保恰当、安全、有效地使用TM/CAM。
Ø
世界卫生组织也在寻求:在成员国、科学界及公众之间增加获取有关TM/CAM准确信息的途径。
在开展TM/CAM活动时,世界卫生组织不仅与各成员国、各国国家机构、国际组织以及地区性组织进行了直接合作,同时也通过其协作网与各合作中心共同联手协作。
3.1 建立TM/CAM体系,将其与国家医疗卫生保健体系相结合
世界卫生组织对非洲、东南亚及西太平洋地区的传统医学发展给予了特别的支持,这体现在帮助成员国制定相关国家政策及法规、促进地区间传统医学信息交流、协助保证产品安全性、培训有关人员等方面。
l
非洲
正如第二章中所述,世界卫生组织非洲地区委员会2000年通过了题为《促进传统医学在保健体系中的作用:非洲地区的策略》的决议。这一决议认识到传统医学在非洲地区“人人享有卫生保健”运动所取得的成就中的重要性和潜力,主张加快当地传统医药产品的开发。决议还进一步急切要求各成员国将该策略转换成具有实际意义的国家传统医学政策,并对特殊诊疗方法辅以适当的国家法规、地方法规及计划,在执行及评价这些政策时与所有合作者积极开展合作。
目前,由于制定这一策略而带来的具体成果已初露端倪,已有16个非洲国家完成了传统医学立法的框架结构建设。
l
美洲
1999年,世界卫生组织美洲地区办公室对该地区形势、传统医学的使用、国家传统医学政策及立法等情况进行了回顾,并提议召开有关草药产品法规制定以及有关本土医学研究的两个会议。由世界卫生组织总部及美洲地区办公室共同组织的关于制定植物药产品法规的地区性会议于2000年召开。会议对与植物药产品有关的国家政策、经济学问题、法规制定及产品注册等问题进行了分析。此外,会上还介绍了世界卫生组织有关植物药产品安全性、有效性的评价指南。与会者表决通过了有关一致要求对植物药产品进行注册的提案,这一提案有助于美洲各国将传统医学与本国国家保健体系的进一步结合。特别是在玻璃维亚、智利、哥伦比亚、哥斯达黎加、厄瓜多尔、洪都拉斯、危地马拉、墨西哥、秘鲁及委内瑞拉已经建立了植物药产品法规及注册制度。有关本土医学研究的会议于2001年3月在危地马拉召开。
“全世界的健康政策制定者们正认识到,传统医学及药用植物的使用不断成为国家文化、历史、信仰中的强有力部分,应当对其中的主要内容进行分析,使之成为国家保健体系的一部分”[58]
l
欧洲
至少有12个西欧国家已经依照《世界卫生组织植物药评估指南》建立或修订了植物药相关法规。世界卫生组织正积极地指导欧洲国家建立TM/CAM法规,评价其安全性和有效性。
l
东南亚
传统医学广泛应用于整个东南亚地区,并受到普遍重视。1998年,东南亚地区卫生部长会议建议将传统医学这一“丰富遗产”和“重要资源”更有效地运用于本地区各国初级卫生保健之中。为响应这一提议,世界卫生组织东南亚地区办公室1999年组织了有关传统医学发展的地区协商会议,就加强国家传统医学项目、传统医学专家意见对于改进地区保健体系的作用等问题进行了探讨。同时,还交流了各国传统医学国家政策及法规方面的信息。东南亚地区办公室还在继续积极支持各国制定传统医学国家政策,并积极支持将传统医学纳入各国国家医疗保健体系。
世界卫生组织对印度医学及顺势疗法司(The Department of Indian
Systems of Medicine and Homeopathy)的活动给予了特别支持。该司于1995年设立于印度卫生及家庭福利部属下。1998年至1999年期间,该司加大了对阿育吠陀医学、尤纳尼医学、锡达医学及顺势疗法医学标准化工作的力度,促进了质量控制。同时,完成了阿育吠陀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制定,推动了印度传统医学教育的开展。
l
西太平洋地区
西太平洋地区同样拥有丰富的传统医学遗产。在这一地区,传统医学一直被各国积极发扬光大。在1997年及1999年两届西太平洋地区卫生部长会议上,与会者反复重申了对传统医学的全力支持态度,表示要更加广泛地应用传统医学,发展传统医学,从而改善目前该地区各国人民的健康状况。
世界卫生组织西太平洋地区办公室不仅支持各国起草制定传统医学政策法规,而且还积极促进将传统医学纳入国家保健体系。例如,世界卫生组织协助起草了有关成立菲律宾传统与替代医学保健研究院的法案,该法案已于1997年12月8日正式签署。地区办公室还帮助巴布亚新几内亚制定了其国家传统医学政策,该政策已被纳入巴布亚新几内亚2001~2010年国家健康规划之中。这一政策明确规定,传统医学研究具有最高优先权。2000年,新加坡议会通过了《传统中医师法案》,该法案结合采纳了西太平洋地区办公室有关制定开业医法规的多项建议。
“西太平洋地区越来越多的政府表示愿意促进对传统医学的恰当应用,并愿将其纳入正规医疗保健体系之中。……本地区已有14个国家及地区制定了承认传统医学及其医疗活动的政府官方文件。这与几年前的情况形成了鲜明对照。当时,仅有中国、日本、韩国及越南四国官方承认传统医学在正规医疗保健体系中的作用。”
同时,澳大利亚、中国、中国香港地区、日本、韩国及越南的大学正在提供传统医学全日制学位教育,其中许多项目曾得益于西太平洋地区办公室的资助。
此外,西太平洋地区办公室还于1997年制定了《正确使用草药指南》,以促进地区各国恰当使用草药。该指南可用于指导制定国家植物药政策,开展植物药研究项目。事实上,西太平洋地区办公室正越来越多地介入到建立并贯彻国家传统医学政策的有关事宜之中。1999年,世界卫生组织关于制定国家传统医学政策的研讨会回顾讨论了传统医学在西太平洋地区的作用,找出了在起草相关政府政策时存在的问题。1999年底,世界卫生组织有关传统医学与对抗疗法的协商会审查了如何协调两种不同类型的医疗保健方法,以达到最佳保健效果。2000年,世界卫生组织关于传统医学医疗及保健部门发展的地区性研讨会起草了一项在20个太平洋岛国发展传统医学的行动计划。
3.2 确保恰当、安全、有效地使用传统医药
TM/CAM往往产生于非常特殊的文化环境,而这些传统医学正越来越多地被转移到其它文化氛围之中,由此产生了一些关于安全性及有效性的问题。例如,用传入的疗法提供治疗的从业人员是否接受过与该疗法起源地的从业人员相同的培训?是否与他们具有同样的知识和技能?针灸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目前,这一疗法除在其发源地中国使用以外,还广泛运用于其他各国各地区。针灸已经成为世界上最为流行的传统医学/补充及替代医学疗法之一。为此,世界卫生组织与针灸专家一道制定了国际针灸标准命名方案。这一方案现已被广泛接受。此外,世界卫生组织还制定了《针灸基础培训及安全规范》及《针刺临床研究规范》,大力提倡各国卫生行政部门对针灸医疗及相关研究进行规范管理。
同样,TM/CAM产品特别是植物药产品目前正在世界范围内广泛销售。许多国家的卫生行政管理当局非常关心这些产品的使用是否合理、是否安全。特别是在缺乏相关法规、产品质量及安全性无法保证的情况下,这一问题就更是备受关注。为此,世界卫生组织制定了相关文件,如《植物药材质量控制方法》,从而不仅为行政管理部门制定药物法规的技术工作带来了便利,也对各国进行植物药质量控制起到了鼓励倡导作用。
l
世界卫生组织的支持和援助
大多数发展中国家已经建立了国家传统医学研究机构,这些国家包括中国、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加纳、印度、印度尼西亚、老挝、马里、马达加斯加、尼日利亚、韩国、斯里兰卡、泰国及越南。世界卫生组织不仅提供了指南及科学信息,用来支持这些国家的传统医学研究;而且还提供了研究经费,以资助进行TM/CAM安全性及有效性的研究。在非洲,世界卫生组织正在支持21个国家开展传统医学疗法的研究。例如,已经提供了研究经费,用于资助肯尼亚医学研究院、加纳国家植物药科研中心及尼日利亚国家药物研究开发研究院开展抗疟植物药的临床研究。这项研究是按照《世界卫生组织传统医学研究与评价方法总指南》而进行的。
l
与其它组织进行合作
世界卫生组织对恰当、安全、有效地使用TM/CAM的推动工作得益于许多国家组织及国际组织的技术投入。例如,美国国立补充及替代医学中心1996年被指定为世界卫生组织合作中心。该中心不仅对《世界卫生组织植物药筛选专论》及《针灸基础培训及安全性指南》提出了技术性意见,而且还为制定《传统医学研究与评价方法总指南》等文件提供了资金支持。
在欧洲,合作工作已在欧洲医药产品评价局Ad Hoc植物药产品工作组开展。该工作组为起草制定《世界卫生组织植物药筛选专论》、《传统医学研究与评价方法总指南》及《植物药评估指南》提供了帮助。因此,欧洲国家更为提倡使用世界卫生组织有关TM/CAM的技术文件。
世界卫生组织还与各传统医学合作中心一道共同开展国家性、地区性及全球性活动(各传统医学合作中心一览表见附件1)。世界卫生组织传统医学合作中心一致同意,通过开展传统医学研究及培训项目(图12),推动其所在国家的传统医学工作。他们还表示,同意提供技术评论及相关信息,用以支持制定世界卫生组织技术指南及相关文件,并按世界卫生组织的要求为针灸专家提供培训,同时提供有关植物药安全性与有效性研究的技能培训。
3.3 增加TM/CAM信息的获取途径
由于拥有191个成员国,且广泛介入了传统医学活动,同时,可以直接获取许多有关传统医学问题的专家意见,因此,世界卫生组织具备有利条件,能够协助增加获取TM/CAM信息的途径。这包括编撰权威性参考著作,如有关植物药的参考工具书;提供有关制定国家政策、培训、药品管理规范、疗法的选择与应用方面的指南(见附件2)。世界卫生组织还为信息交流提供了更多的便利条件。
l
权威信息
《世界卫生组织植物药筛选专论》提供了有关目前广泛使用的药用植物的安全性、有效性及质量控制方面的科学信息。这部专论简要概述了有关药用植物的植物学特性,列举了植物的主要化学成分,阐述了如何确保植物药材的质量。该专论还分别从药理学、剂量学、禁忌症三个方面总结了药用植物的使用,并注明了潜在的不良反应。作为各国卫生行政管理部门、科研人员及制药公司的重要参考工具,该专论还可用于指导有关人员合理使用植物药。此外,世界卫生组织成员国贝宁、墨西哥、南非及越南已将该专论作为制定其本国药物专论或处方集时的范本。欧洲委员会已将专论第一卷推荐给其成员国作为权威性参考工具书。
尽管世界卫生组织对专论的内容及成果全面负责,但专论仍体现了各方面的努力合作,从而确保了其准确性和实用性。到目前为止,除世界卫生组织传统医学专家咨询评审委员会成员及50多个国家指定药品法规的权威外,还有200多位专家参与了专论的起草编撰工作。专论第一卷于1999年出版,并已广泛分发。第二卷于2001年出版,第三卷于2001年底定稿。
《植物药法规现状:世界性评述》同样也是世界卫生组织与其成员国之间努力合作的成果。这一参考工具书提供了50个国家有关植物药法规方面的信息,成为其他国家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制定本国植物药法规、进行植物药注册的指南。科研机构及制药企业也认为这一评述能够提供很多帮助。世界卫生组织最近还编制了另一部重要的参考工具书—《植物药材质量控制方法》。
l
为信息交流提供便利
除了广泛传播自己的出版物及文件之外,世界卫生组织还通过其传统医学合作中心为传统医学信息交流提供方便。各合作中心相互合作,对来自各国卫生管理部门、科研人员及公众的咨询提问做出答复。世界卫生组织美国伊利诺伊州立大学芝加哥分校药学院传统医学合作中心拥有一个药用植物数据库,该数据库收录了150 750篇文献的天然产品编码信息。这些文献涉及民族医药学、植物提取物及纯化合物药理学、植物化学等方面的内容。自1994年以来,该中心对起草三卷《世界卫生组织植物药筛选专论》给予了有益的帮助,还为发展中国家免费提供了有关信息。2000年,该中心共接受了由世界卫生组织总部及地区办公室转达的、来自发展中国家的10
182项咨询提问,并为此提供了407 840篇文献(见表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