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户口医生到外地应聘人事档案及社会保险如何办理
北京市户口的医生到外地医疗机构应聘工作,有以下几种方法解决人事档案及社会保险等相关事宜。
一、可将人事档案存放在卫生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1.将人事档案关系转入人才中心,实行人事代理。
2.户口可以继续保留在原单位或迁移到人才中心集体户委托管理。
3.社会保险(养老、失业及医疗保险)在人才中心以个人存档形式缴纳,或在应聘的外地单位缴纳。
二、人事档案存放在京外人才中心
1.将人事档案存放在应聘单位所在地的人才中心,实行单位人事代理。
2.社会保险可以在京外人才中心缴纳或由应聘单位在当地社会保险中心缴纳。
3.户口可保留在原单位或卫生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集体户上。
三、职称考试及评审1.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考试,须保管档案的人才中心初审盖章,到工作单位或保管档案的人才中心所属的区、县卫生局人事部门报名即可参加考试。
2.专业技术职务的高级资格评审,在人才中心申报参加评审,或委托卫生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评审。
说明:位于北京市后海北沿的卫生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代理与交流处,自2004年3月起实行周六、日值班制度,处室将安排业务全面的优秀骨干值班,照常提供全程人事代理及人才交流方面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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