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族医药学会建议对民族药实行优质优价

  中国民族医药学会日前向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司提出建议:对民族药实行优质优价。

  中国民族医药学会提出的这份建议内容包括:对民族药实行科学定价和优质优价,尤其是对传统的复方制剂和新剂型,在价格上从优处理;对名牌产品和市场占有率高的产品实行优质优价;定价时充分尊重民族医药专家的意见;民族药的定价(无论是否列入《医保目录》)均纳入国家发改委定价范围,由国家主管部门“统一审核定价、全国执行”更为合适。

  中国民族医药学会指出,民族医药是我国少数民族的传统医药。过去,由于民族医药的政策落实不够,发掘整理和继承弘扬工作比较滞后,对传统医药文化“多元一体”格局认识不足,民族药基本上混在中药的大概念中。近20年来,随着改革开放的逐步深入,民族地区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与日俱增。民族医药作为我国传统医药的一部分,已经成为当代重要的医药卫生资源。民族药的发掘开发和生产经营,已形成我国国民经济中一个新的经济门类。全国现有国家审批的民族药成药生产标准865个,120余家民族药生产企业通过了GMP认证,其中涉及藏药、蒙药、维药、傣药、苗药、彝药6类民族药,估计年销售额50亿元左右。

  但是,民族药在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也比较多,主要是这些企业都是新兴企业、民营企业、小型企业、西部企业,其产品在全国广大地区鲜为人知,城市医院能开民族药处方的医生不多,民族药尚未进入医疗市场主渠道,进入《医保目录》的民族药只有47种,流通领域药品营销代理制度不完善,营销队伍业务素质偏低,虚假广告屡有出现,假冒伪劣药品屡禁不止。所有这些情况,都把民族药挤压在医药市场的边缘,极不利于民族药产业的健康发展。

  与此同时,民族药从自采、自种到GAP种植,民族药企业从作坊生产到GMP建设,民族药生产的基本建设、技术装备、生产工艺、剂型改革不断进步,有的从传统剂型改成现代剂型,有的从水丸改成薄膜包衣,生产条件明显改善,产品质量不断提高,产品包装大大改观,生产成本相应提高,加上各企业之间生产水平和管理水平不同,产品的优劣更加分明,“统货混装”的观念正在淡化,质量竞争和价格竞争的意识势必加强,实现优质优价将会成为实现企业利益和推动技术进步的重要动力。(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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